季宅乡,隶属于
浙江省
丽水市
青田县,地处青田县北部,东南、南与
高湖镇接壤,西与
海溪乡、
舒桥乡毗连,西北、北、东北与
缙云县石笕乡、
大洋镇接壤。辖区总面积75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季宅乡户籍人口15944人。
历史沿革
清代时,属青田县二十四都源中的十二都。
1949年10月,属雁巨乡。
1961年10月,成立季宅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改设季宅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末,季宅乡辖潘山、皇山、黄放口、下庄、引坑、季宅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4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季宅乡下辖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黄放口村黄言虷188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季宅乡地处青田县北部,东南、南与
高湖镇接壤,西与
海溪乡、
舒桥乡毗连,西北、北、东北与
缙云县石笕乡、
大洋镇接壤。辖区总面积75平方千米。
自然资源
2011年,季宅乡有耕地面积0.43万亩,人均0.28亩;林地面积8.8万亩。累计造林6.9万亩。
人口
2011年末,季宅乡辖区总人口1563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581人,城镇化率22.9%。另有流动人口8304人。总人口中,男性7909人,占50.6%;女性7722人,占49.4%;14岁以下2829人,占18.2%;15~64岁11564人,占73.9%;65岁以上1238人,占7.9%。总人口中,全部为汉族。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206人。
截至2019年末,季宅乡户籍人口1594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季宅乡财政总收入474.74万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2.36万元,比上年增长3.56%。人均财政收入30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236元。
截至2019年末,季宅乡有工业企业1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个。
农业
2011年,季宅乡农业总产值0.09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3.0%。2011年,生产粮食2382吨,其中水稻1680吨,产量381吨。油菜种植面积94亩,产量4吨;花生种植面积53亩,产量6吨;药材种植面积52亩,产量6吨。生猪饲养证4681头,年末存栏2089头。
工业
2011年,季宅乡工业总产值0.4亿元,比上年增长40.2%,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8.0%。
商贸
2011年末,季宅乡有商业网点90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02亿元,比上年增长22.0%;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0.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0%。
金融业
2011年,季宅乡各类存款余额0.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0.2亿元。
邮电业
2011年,季宅乡邮政业务收入5.3万元。电信业务收入50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季宅乡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159人,专任教师6人;小学1所,在校生562人,专任教师3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79人,专任教师22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季宅乡教育经费达0.06亿元,比上年增长0.03%;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0.06亿元,比上年增长0.12%,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13.0%。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季宅乡有文化艺术团体2个,会员100个;文化站1个,藏书2000册;文化中心1个,建筑面积896平方米。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季宅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个,病床4张,固定资产总值6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0人,其中执业医师4人,执业助理医师3人,注册护士3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6万人次。
2011年,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78/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2万人,参合率79.0%。
社会保障
2011年,季宅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371户,人数534人,支出105.3万元,比上年增长3.9%,月人均165元,比上年增长40.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0人,支出3.6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2人,支出0.7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5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534人次,共支出36.1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9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8万元。参加社会养老保险4500人,参保率38.9%。
基础设施
2011年末,季宅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43千米,乡村通邮率100%。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3个。固定电话用户800户,移动电话用户8000户,宽带接入用户300户。
交通
季宅乡有县乡(镇)级公路1条,总长38千米。
历史文化
季宅乡地名因原季宅人民公社得名。
季宅乡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板龙灯、鱼灯、采茶灯、木偶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