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艾芳,男,1955年3月出生,1973年参加工作,山西潞城市人。1979年毕业于
山西大学历史系,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研究员。
历任中共长治市委党校党委宣传部长、学员处处长、讲师;1990年初调入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工作,历任人才研究所、党建研究所(考试中心)所长、主任,曾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兼任
全国党建研究会理事、中组部特聘考试专家、山西省党建研究会常务理事,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关系学院、省财政专科学校客座教授等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孟艾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期从事领导科学、人才科学与党建理论研究,尤以党政领导案例为主要研究方向,在国内有关报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代表作《中国党政领导案例教程》,获得中组部领导及业内专家学者的好评,在国内处于学科领先水平,并获山西省2004年第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和山西省“百部(篇)工程” 一等奖。
根据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孟艾芳散播虚假信息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精神,要求各总支迅速组织学习贯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坚持“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原则,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