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置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提出列省委管理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党员、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和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的工作。 (四)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对非政府序列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五)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和指导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六)研究拟定全省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从宏观上研究指导全市干部制度改革。 (七)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并负责组织落实干部教育规划,负责全省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八)负责全省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督促检查,向中组部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九)负责全省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落实有关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十)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十一)承办中组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任领导
省委组织部部长:胡立杰
省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宋惠民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张欣宁
所获荣誉
2020年8月,被山西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评为“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2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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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