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字喜斋,江苏仪征人。
阮元第三子,官侯补郎中。著有《孝经义疏》等。是书全载邢□《注疏》、陆德明《音义》原文,其所补者以“补字”区别之。据邢□《序》中有“剪截疏”之语,在陆氏下、邢氏上补人唐“元行冲疏”,所作极是。书中仍以
郑玄注为本,谓“唐明皇御注、郑注半存其中”。此外,唐以前书凡可见
郑玄旧注者,皆据以辑补之,而于唐
陆德明《音义》所载郑注旧字旧义,为唐疏、宋校所删者,全部载入,以还郑氏旧观。惟偏信唐刘肃《大唐新语》,定郑注为
郑玄孙小同所作,不免沿误。先是,
阮元注释
《曾子》十篇,谓《孝经》与《曾子》
相为表里,因命福撰是书,故《曾子》十篇中,凡可发明《孝经》及可见孔、曾授、受关系大义者,也分补于各章、句之下。书中多述其父之说,如
阮元为:《孝经》之“郊祀”,即《召诰》之“用牲于郊”,“
宗祀”即《洛诰》之“宗礼宗功”,
阮福更备引各经,论证行冲之义。又如释“顺天下”之“顺”字,全引《研经室集·释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之“敬”字,全引《研室集·释敬》,其义最为博通。福已意也颇可采,而于
疑异之处,或考辨之而定其是,或以两说惧通而并存之,并不强为驳彼而主此。
阮元《校勘记》也补于其中,九卷,连卷首《序》一卷,凡十卷。有
道光九年初刊本,《
丛书集成初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