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本文(1892一1979)字时哲,原名斌甫,中学时因仰慕
孙文先生而自改其名。江苏吴江(今
苏州市
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
社会心理学家。曾任
中国社会学社(后更名
中国社会学会)理事长,兼任该社《社会学刊》主编,是最早把文化学派介绍到中国来的学者之一,并建立了他自己的“系统社会学体系”,有“中国社会学界的泰斗”之誉。
1918年毕业于
北京大学哲学系,在北大学习期间,他与
冯友兰同班,通过老师
康宝忠接触了季廷史的“同类意识论”,并喜读埃尔伍德的著作。1921-1926年留学美国,1922年获
美国伊利诺大学硕士学位,1925年获
纽约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曾任
复旦公学教授,
中央大学教授、系主任、教务长、师范学院院长,国民政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1926-1928年在复旦大学讲授社会学;1929-1949年任中央大学教授,并长期兼任社会学系主任。1928年与
吴泽霖、
吴景超中国社会学社,任理事一职,并主编《
社会学刊》。1928年国立中央大设社会学系后,孙本文任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他长期在南京大学任教,1979年2月21日逝世。他毕生从事社会学教学与研究。
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系统社会学理论体系,
文化社会学,
社会心理学。孙本文既是中国社会学奠基人之一,也是系统介绍西方社会学到中国的主要学者。
孙本文先后受教于美国社会学家
吉丁斯、R.E.帕克、
奥格本等人,深受
心理学派和文化学派的影响。他侧重于社会文化因素与心理因素的研究,着力阐释文化与态度的交互作用,运用文化与态度二因素(积极活动的要素)剖析社会现象,说明社会问题。他以“社会学的社会心理学”观点研究个人行为所受的社会影响和个人行为对于社会的影响,认为人类心理特质是在文化环境中陶冶而成的,是文化的一种反映,文化达何种程度,心理即生何种变化。强调无文化即无社会,欲改造社会即在改造文化,并力主用
文化社会学的观点来具体解释人口现象。认为文化是人口现象的基本因素,人口发展的状况,须视文化的状况而定。他综合国内外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建立了综合学派的社会学体系,即从社会整体的观点、结合的观点、有机的观点、演进的观点综合观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行为。认为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或社会中个人的行为是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社会行为则是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也是社会学体系的出发点。社会行为大致包括:
前4类为静的问题,最后一类为动的问题。从上述5类问题出发,可展开社会学的主要内容。他借鉴社会学创始人的分类法,依各种科学的性质,分一切科学为物质科学、生物科学与社会科学。每类科学又各分具体与抽象两类。具体科学中又分为普通、特殊、叙述、应用4小类。他把社会科学分为普通的与特殊的两类,认为社会学研究社会的共通现象与共同原理,所以是一种普通的科学,而研究社会的特殊方面的则为特殊的科学。后来学术界把这种分类称为折衷的科学分类。孙本文的研究领域还包括经济学、人口学等学科,曾提出过8亿人口是中国“适度人口”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