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偿还的部分剩余贷款.称之为存量房贷.
存量房贷指的是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
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
这部分房贷经申请合格后.可享受七折利率优惠.根据调整后的利率,5年以上
贷款基准利率为5.94%,七折后的利率为4.158%。此前,多数购房者贷款利率即便打到8.5折,也要达到6.655%。因此七折后会还贷者省下一大笔开支。
如果按
房贷尾款(也就是存量房贷)100万元、贷款期20年、8.5折的贷款利率计算:
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调整方式上,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具体利率调整幅度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2024年10月10日,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存量房利率调整常见问答。当前房贷利率高于LPR-30BP的,统一调整为LPR-30BP。首套房和二套房都会调整,工行确定在10月25日统一调整,其他银行在10月31日前完成调整。自身房贷利率低于LPR-30BP的,不参与此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