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孙,又作“适孙”,在中国古代
宗法制度下可用于专指
嫡长子(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的嫡长子,亦即“嫡长孙”,其亲弟弟则称“嫡孙同母弟”。嫡孙和嫡孙同母弟,与他们之外的“
庶孙”相对,在
宗祧继承上享有程度不同的优先权。
嫡孙,在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下指嫡长子的嫡长子。《唐律疏议·户婚》载:“
嫡妻之长子为
嫡子,不依此立,是名‘违法’,合徒一年。”也就是说,此处的嫡子是狭义的“嫡子”,专指正妻所生的儿子中的长子。又解释称:“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同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同母弟,立
庶孙;曾、玄以下准此。无后者为
户绝。”也就是说,在嫡长子去世的情况下,以嫡长子的嫡长子为嫡孙,在
宗祧继承上地位在剩下的继承人中最为优先;“嫡孙同母弟”和此外的“庶孙”,也分别处于宗祧继承的不同优先级上。如果嫡孙去世,祖父还要为他服齐衰一年的丧。但如果嫡长子未去世,一般也就无所谓“嫡孙”了,所有孙儿都是庶孙。
也有一些情况下,嫡孙不用于专指嫡长子的嫡长子,而是指代确立为孙辈继承人者。例如《陈书·吴兴王陈胤传》:“吴兴王胤,字承业,后主长子也……时后主年长,未有胤嗣,高宗因命以为嫡孙。”此处的吴兴王陈胤就并非陈高宗(
陈顼)之子陈后主(
陈叔宝)的正妻所生的长子,但经过陈高宗的确认,也具备了嫡孙的身份。
还有时,嫡孙被用于泛指嫡子之嫡子,有时辈份亦不限于孙辈,而及于曾孙及以下,实则是嫡系后人的意思。例如元
武宗诏安南:“迩者先皇帝晏驾,朕方抚军朔方,为宗室诸王、贵戚、元勋之所推戴,以谓朕乃世祖嫡孙,裕皇正派······”又如
宋真宗时“诏访孔子嫡孙”。崔敬说
妥懽帖睦尔与
燕帖古思都是
元武宗海山的嫡孙,实则两人的父亲
和世㻋与图帖睦尔的生母在武宗生前都不不具备皇后身份,不过后来两位妃子都被追谥为皇后。
春秋时,
卫灵公驱逐了他的世子蒯聩。灵公去世后,卫人拥立蒯聩之子蒯辄,即
卫出公。蒯聩是灵公世子,但也获谴于灵公;出公则是灵公的嫡孙,被卫人认为应当即位。
孔子厌恶父子争国之事,故并不帮助出公。但弟子
子路却被卷进了这场世子与嫡孙的纷争,遇难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