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覆盖率是媒体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的总称,它随
媒体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其中有广播电台的收听率,电视台的
收视率,报纸、杂志等
印刷媒体的
发行量、
传阅率,
网络媒体的点击率以及户外场所的位置和人流量等。虽然不排除媒体覆盖范围大而其覆盖人数不多的现象存在,但是,一般说来,媒体的覆盖范围与其覆盖人数是成正比的,即媒体覆盖范围越广,其覆盖的人数也越多。对
广告发布者提供的媒体覆盖率真实性的管理,是
广告管理机关对广告发布活动实施
规范化管理的内容之一。
1、媒体覆盖率是
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实施
广告战略的重要依据。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来说,广播电台收听率、电视台收视率的高低,报纸、杂志发行量的大小,网络媒体点击率的数量,户外场所位置的好坏,人流量的多少,是其选择何种媒体、投人多少广告经费、做多长时间广告和实施整体广告战略的重要依据。真实的媒体覆盖率对
整体广告战略和
广告活动的成功实施意义重大。如果广告发布者提供的媒体覆盖率是真实的,那么,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按照其提供的媒体覆盖率,选择那些收听率和收视率高、发行量大、点击数量多、位置好、人流量多的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就会事半功倍,取得良好的
广告效果;反之,就会事倍功半,达不到预期的广告效果。
2、媒体覆盖率是确定媒体收费标准的唯一依据。媒体覆盖率越高,影响越大,传播面越广,
广告效果越好,那么,
媒体的收费标准就越高;反之,其覆盖率越低,影响越小,传播面越窄,广告效果越差,那么,它的收费标准就越低。二者的关系成正比。真实的媒体覆盖率是确定媒体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广告发布者
应该根据真实的媒体覆盖率,合理地确定媒体的收费标准。这样,该媒体才能被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
接受;否则,如果广告发布者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虚假的媒体覆盖率,那么,一旦被揭穿,不仅其信誉要受损害,而且还要被
广告主、
广告经营者所抛弃,进而丧失
广告业务来源。退一步说,即使侥幸能够欺骗一时,并得逞一时,但终究“纸包不住火”,不能欺骗一世,得逞一世。当谎言被揭穿之时,便是其退出广告发布舞台之日,而且还将受到
广告管理的
法律、法规的制裁与处罚。因此,
广告管理机关应该加强对广告发布者提供的媒体覆盖率真实性的管理,这对维护
广告发布者的声誉,树立其自身形象,拓宽广告发布业务来源和保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都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