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格摩尔
美国法学家
威格莫尔John H. Wigmore(1863-1943),1863年3月4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是美国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授。
人物生平
约翰·享利·威格摩尔(John Henry Wigmore,1863 - 1943 ) ,1863年3月4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他的名字取自父亲约翰·威格摩尔和母亲哈里特·威格摩尔。在旧金山市的小学、中学完成早期教育后,威格摩尔进入哈佛大学,于1887年取得LL. B.学位( Legum Baccalaureus,法学士)。在毕业前的一年里,年仅二十三四岁的威格摩尔参与了《哈佛法学评论》的创刊策划工作,并显露出非同寻常的组织才干和理论勇气。之后,他在波士顿做了两年律师,随后进人法学界,开始法学教育和研究生涯。他的第一个法学教席,是从日本东京的庆应大学(Keio University)获得的。
1893年,威格摩尔接受美国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的邀请,担任该校法学院教员。1901—1929年间,威格摩尔担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为了使这个一直以来藉藉无名的法学院发展为美国最具影响力、号召力的法学研究中心,威格摩尔和他的同事们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在教学、科研等多方面锐意改革。例如,通过扩充法学院的课程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通过提高为法学研究设置的奖学金金额,用以资助研究人员开展各种高层次课题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通过延长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更有效地利用已有知识资源;最后,可能更为重要的是,他通过循序渐进的制度改良,以及他毋庸置疑的个人魅力,将一大批有才华的教师吸引到西北大学法学院,迅速增强了学院的综合竞争力。
在那段时间里,除了作为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关键人物外,威格摩尔也成了整个西北大学的重量级人物。他倡导学习芝加哥大学的教育方式,推进西北大学的职业化技能教育;他组织捐赠,创立了西北大学法学院的研究中心莱维·麦耶大厅;直到1929年之后,威格摩尔已经从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职位卸任,他仍能凭着他对西北大学的贡献、他对法学院的创建之功以及他的高瞻远瞩,在西北大学校史上留下了无数嘉评伟迹。
1889年,在马塞诸塞的剑桥,威格摩尔与爱玛·享特·沃戈(Emma Hunt Vogl)结婚。与威格摩尔颇为相似的是,威格摩尔夫人在公共事务方面也具有突出的才干,以至于几乎每名西北大学的学生都知道,他们的法学院第一夫人是位德才兼备、凡事都能考虑周全的女士。在威格摩尔夫妇漫长而幸福的婚姻期间,他们游历了美国几乎所有的名胜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一些著名的法院和司法大厅、政府建筑、法学院、著名法学家或法官的故居与办公室等,这为威格摩尔写作《世界法系概览》准备了充分的资料。1943年3月20日,威格摩尔逝世,同年8月22日,威格摩尔夫人逝世,他们被安葬在艾灵顿国家公墓。他们没有子女。
——摘自陈灵海:“威格摩尔及其《世界法系概览》”,载于《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5期。
个人履历
早在学生时代,他就与其他人发起创建了《哈佛法律评论》Harvard Law Review。毕业后,威格莫尔增在波士顿当律师。
1889年至1892年,他远赴日本,担任著名的庆应大学法学部的教授,主讲英国法,为日本法律近代化做出了贡献。
1893年,他回到美国,进入著名的西北大学法学院当教授,并在1901年至1929年间,出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
代表作品
威格莫尔一生著述颇多,在法律哲学、法律史学和证据学等领域都有建树。其中,最主要的代表作除了《世界法学概览》(A Panorama of World`s Legal Systems)外,还有《证据论》(Treaties on Evidence,共10卷)、《英美法文集》(Essays in Angle-American)、《法律进化论》丛书(Evolution of Law)、《现代法哲学》丛书(Modern Legal Philosophy)和《欧陆法制史》丛书(Continental Legal History)。
——节选自《世界法系概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9月版。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6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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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