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妊娠(50%~90%)都有
恶心和呕吐的发生,一般从妊娠6~8周开始,到10~12周达到高峰,一半左右在妊娠14周前缓解,90%在妊娠22周前缓解。80%
孕吐的女性呕吐持续整天,而不仅仅是“晨吐”。恶心和呕吐的治疗很少能够
完全缓解症状,但可以明显减少相关的不适和不快。少食多餐,避免饱食、油腻餐等本身就具有治疗价值。
草药、姜也具有治疗价值。
B族维生素也可缓解部分症状。严格的
临床研究已经证明,孕早期应用甲氧氯普胺(就是“
胃复安”)并不增加新生儿
出生缺陷的风险。对于恶心、呕吐较重的孕妇,应该在医师指导下适当用药。
妊娠反应是一种生理现象,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妊娠剧吐的病因迄今未明,可能主要与体内
激素作用机制和
精神状态的平衡失调有关。而激素的作用系指在
妊娠早期当
妊娠呕吐最严重时,体内
hCG水平最高;
双胎妊娠或
水泡状胎块患者血内之hCG浓度明显增高而发生剧吐者也显著增加,均提示本症与hCG的关系密切。此外如
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则其
皮质激素分泌不足,从而使体内水及糖类
代谢紊乱,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应用
ACTH或皮质激素治疗时,症状可明显改善,故亦认为
肾上腺皮质功能降低也与妊娠剧吐有一定关系。有认为维生素B6缺乏也可能是发病的原因之一,均可致呕吐加剧,有严重
痛经史者,发生妊娠剧吐的增多。
少数孕妇反应特别严重呈持续性呕吐,甚至不能进食、进水,称为“妊娠剧吐”。呕吐出食物外,还有黏液性泡沫,也可能有
胆汁或血性物。由于呕吐频繁,孕妇处于
失水状态。如果病情继续恶化,将发生抽搐、昏迷、黄疸等严重症状,甚至造成死亡。一旦发病,需到医院及时就诊。
头晕乏力、
食欲不振、喜酸食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一系列反应。
妊娠试验阳性伴随相关症状即可诊断。对于妊娠剧吐的患者,血液
生化检查、尿液酮体水平等可提供临床参考的依据。
妊娠剧吐患者应住院治疗,禁食2~3日,根据化验结果,明确
失水量及
电解质紊乱情况,酌情补充热量、水分和电解质。多数妊娠剧吐的孕妇经治疗后病情好转,可以
继续妊娠。如果
常规治疗无效,出现持续
黄疸、持续
蛋白尿、体温升高,持续在38℃以上、
心动过速(≥120次/分)、伴发
Wernicke综合征等危及孕妇生命时,需考虑
终止妊娠。
目前,美国药品与食品管理局(
FDA)已经批准数种药物用于治疗妊娠反应和妊娠剧吐,包括甲氧氯普胺、
氯丙嗪等,这些药物在孕期的应用并未导致新生儿
出生缺陷风险的上升。
有关生活方式的调整也可能减轻妊娠反应:少吃多餐,但要避免
空腹;食物清淡,尽量不吃太咸、油腻或有特殊气味的食物;饼干、
面包以及
苏打饼干等食物可降低
孕吐的不适;补充水分,避免脱水;保持室内空气清新,经常开窗透气,少去有异味的地方;少吃或不吃冰冷、不易消化的食物;适当减少
运动量和工作量,保证充分休息等等。
一般来说,妊娠初期,因为胚胎小,生长较慢,所以需要的营养不多,轻度的妊娠反应对孕妇和胎儿都没有什么影响,但是严重的妊娠反应,持续的时间又比较长,可能会给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
生长发育带来不良影响。因为随着胎儿逐渐长大,需要的营养也越来越多,而严重的妊娠反应会使孕妇摄取不到足够的营养,母亲只有利用自己体内贮存的
蛋白质、脂肪等来补充胎儿的需要,以至体重下降、消瘦、
抵抗力降低。反应特别重的,还可能因发生脱水或
酸中毒而威胁孕妇和胎儿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