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官署名。南朝、隋、唐皆置,属
内侍省。掌守宫人疾病﹑罪罚﹑丧葬等事。多以犯罪者从坐之家属为之。
奚女 奚适 奚容 奚而 奚假 奚墨 奚仲 奚结 奚似 奚鼠 奚斯 奚奴 奚落 奚童 奚奚 奚若 奚吾 奚其 库莫奚 童奚 跛奚 丁奚 达奚 女奚 降奚 小奚 纥奚 厗奚 祁奚之举 黄头奚 迷奚 解奚 祁奚之荐 祁奚举午 兔奚 宫奚
“奚官”之设,始于晋代,《晋书·职官志》:“少府,统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黄左右藏,左校,甄官,平准,奚官等令。”其职守,《旧唐书·职官志》曰:奚官令掌奚隶工役,宫官品命。丞为之贰,凡宫人有疾病则供其医药;死亡则供其衣服,各视其品命。”
宋苏轼《
韩干马十四匹》:老髯奚官骑且顾,前身在作马通马语。明袁袠《秋兴》诗:天子射蛟开水殿,奚官牧马遍郊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