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
中国近代高等教育最早的学制纲要
《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由康有为梁启超起草拟定,是京师大学堂历史上第一个章程,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最早的学制纲要。1898年7月3日,光绪皇帝批准章程,委派吏部尚书孙家鼐为管理大学堂大臣,负责京师大学堂的具体筹建工作。
内容解读
在康有为、梁启超的推动下,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下《明定国是诏》,正式宣布变法,批准了由梁启超代为起草的《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这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最早的学制纲要。吏部尚书孙家鼐被任命为管理大学堂事务大臣,曾出任多国公使的许景澄和长期担任京师同文馆总教习的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分别出任中学和西学总教习。这样,京师大学堂不仅成为全国最高学府,而且是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
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戊戌变法正式开始。此后,光绪在一个月中两下谕旨,敦促有关部门就京师大学堂创建一事“迅速复奏,毋再迟延”。在光绪的一再督促下,军机处和总理衙门请康有为代为起草学堂章程。康有为又委托梁启超捉刀。梁启超早在编《时务报》时,就注重各国教育。他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就写好《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交由总理衙门上呈了。
1898年7月3日,光绪皇帝批准了这个章程,委派他的老师、吏部尚书孙家鼐为管理大学堂大臣,负责京师大学堂的具体筹建工作。《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提出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办学方针,认为“二者相需,缺一不可,体用不备,安能成才”,强调大学堂的核心是培养人才,把“乃欲培植非常之才,以备他日特达之用”奉为创办大学堂的目的。
章程在第一章“总纲”中,开宗明义地提出了要把京师大学堂办成“各省之表率、万国所瞻仰,规模当极宏远,条理当极详密,不可因陋就简,有失首善体制”的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
其后,章程明确规定各省都要创办新式学堂,皆归大学堂统辖,大学堂为最高教育行政机关。章程指出:“各省近多设立学堂,然其章程功课皆未尽善,且体例不能划一,声气不能相通。今京师既设大学堂,则各省学堂皆当归大学堂统辖,一气呵成。一切章程功课,皆当遵依此次所定,务使脉络贯注,纲举目张。”从而确立了小学到中学递升到大学的现代学制雏形,要“循级而升”、“兼容并包”。
师范教育是最受重视的学科。章程写道:“西国最重师范学堂,盖必教习得人,然后学生易于成就。中国向无此举,故省学堂不能收效。今当于堂中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人才。”
教材是大学堂及各中小学堂能否办好的先决条件。章程提出要在上海等处设编译局,负责教材的编写:“其言中学者,荟萃经、子、史之精要,及与时务相关者编成之,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其言西学者,译西人学堂所用之书,加以润色,既勒为定本。除学堂学生人给一份外,仍请旨颁行各省学堂,悉遵教授,庶可以一趋向而广民智。”
章程第二章是“学堂功课例”。强调课程的设立,要以“中体西用”为原则。课程和专业设置的目的“中西并重,观其会通,无得偏废;以西文为学堂之一门,不以西文为学堂之全体,以西文为西学发凡,不以西文为西学究竟”。该章为京师大学堂学生规定了多达25门的必修和选修课,并首次提出按西方大学的办法,用积分法对学生的功课好坏进行考核。
章程规定十门“通学”,包括经学、理学、初级算学、初级格致学、初级政治学、初级地理学、文学等为必修课,其中还包括“体操”,可见大学堂对体育的重视。英法俄德日五门外国语言,学生须各选一门。还有十门如数学、矿学、农学、工程学、商学、地理学等为专门学,在学生读完三年通学结业后,方可选修一两门。
章程强调破格选拔人才,指出从前的各种学堂之所以不能成就人才,除了功课设置不得法和教习素质不高外,国家不从中选拔人才委以官职也是重要原因。所以应变通科举,从大学堂选拔人才,“以励人才而开风气”。
章程规定,为了力除积弊,大学堂采用西式做法,列出常年的预算表,各项支出按表拨款办理。对大学堂的管理人员薪俸、学生膏火及伙食费、课本纸张费、奖励费、杂用费等列出了预算表,并规定所有费用由总办提调经理,一切费用采取“实支实销”。
总的来看,《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提出的“兼容并包”、“中西并用”,重视师范教育,基础学科与专门学科相结合,课程设置要“严密切实”,破格选拔人才等,体现了康有为、梁启超的变法主张,为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设计了良好的开端。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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