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治的原文是 Sandwich,本意为大不列颠王国的
侯爵封号。后来转化为一种食品的
商业名称。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200多年前,英国有个绅士,名叫约翰·蒙泰古。他的
祖先很有名,人称
三明治侯爵。有的时候,人们为了表示对蒙泰古的尊敬,也称他为三明治老爷。
有一次,他与牌友玩了10多个小时,别人都轮流回家吃饭,蒙泰古硬是一个人撑着。他肚子咕咕叫了,但又舍不得放下一手好牌,就对仆人说:“快去弄点吃的东西来,越快越好。”仆人到街上转了转,发现天色已晚,许多铺子都关了门,只好在一个小摊上买了个面包,在面包中间再夹进肉片,送到蒙泰古手里。
牌友们见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很可笑,就说:“蒙泰古先生吃东西真随便,吃什么都成。”蒙泰古是个很爱面子的人,听了这话不觉脸上一热。一转念,瞪大眼睛、鼓起腮帮说道:“不,你们不懂,我吃东西是很讲究的。你们知道吗?我吃的是什么?这是我家祖传的好东西—一三明治
快餐!”
这本来是牌桌上的一句调侃话。谁知一传到附近一家食品店老板的耳中,使他开动了脑筋。老板琢磨后,决定打起“三明治”的旗号,买来一批面包烤热,夹上肉片叫卖起来。由于这种食品价钱又便宜,又方便,又可口,很受顾客欢迎。加上这种食品制作简单,很快地流传到世界各地。
面包是现成的,熟肉也是现成的。把肉片夹到面包中间合起来就是一个新食品,一种过去没有的东西。这也算得是一个小发明。关键在于这种新食品,受到大众的青睐,合乎多数人的口味,能够为社会效劳,创造出更多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