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天津市文联,成立于1950年9月,它是中共天津市委领导的由市级文艺家协会、区县文联和产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2024年12月13日,天津市文联艺术家实践基地揭牌。
发展历史
1950年6月中旬,天津市文学工作者协会、美术工作者协会、音乐工作者协会、戏剧曲艺工作者协会的负责人,各文艺社团负责人及文艺界人士阿英、李霁野、方纪、孙犁、鲁藜、马达、李少春、孟波等19位同志发起组织“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大会筹备委员会”。经过筹备,同年9月14日至17日召开了天津市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34人。李霁野致开幕词,天津市市长黄敬、副市长刘秀峰出席大会并讲话。阿英作《为新的人民文艺继续努力,以争取下阶段的辉煌丰收》的报告,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宣告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正式成立。大会选举出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37人,候补委员10人。
2024年12月13日,天津市文联艺术家实践基地揭牌。
现任领导成员
天津市文联第五届主席团
(2020年11月18日)
副主席:
(11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秘书长
陈少杰
天津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主席
天津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关牧村
天津市戏剧家协会主席 孟广禄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王书平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张建会
天津市舞蹈家协会主席 高久林
天津市曲艺家协会主席 籍 薇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李锦河
天津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傅长圣
天津市杂技家协会主席 刘 军
天津市电影家协会主席 方 卫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 蔡晓江
历任领导成员
天津市文联第四届主席团
(2014年1月24日)
常务副主席:万镜明
副主席:李 志
秘书长:商移山
兼职副主席:
(11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 克 王书平 关牧村 刘 颖 张建会 李锦河
主席团委员:
(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赵洪俊 商移山
天津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主席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王书平
天津市音乐家协会主席 关牧村
天津市戏剧家协会主席 高长德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唐云来
天津市曲艺家协会代主席 王鸣禄
天津市舞蹈家协会主席 刘 颖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李瑞雨
天津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 崔 锦
天津市杂技家协会主席 侯泉根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 万 克
天津市文联第三届主席团
(1988年12月13日)
主席团成员:
丁 元 王 堃 王学仲 冯育楠 刘怀章 刘淑贞(女) 刘瑞森 张朝玺
秘书长:刘怀章
天津市文联增补的主席团成员
孙福海 唐云富 曹德兆 关牧村(女) 高长德 唐云来
刘 颖(女) 李瑞雨 崔 锦 侯泉根 万 克
主 席
副主席
白云鹏 (1950年9月~1952年)
1956年下半年,先后正式成立了中国作家协会天津分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天津分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天津分会、中国戏剧家协会天津分会。1958年7月成立了中国摄影家学会天津分会。1962年成立了中国曲艺工作者协会天津分会。
“文化大革命”中,文学艺术界受到严重摧残,主要领导人和一些著名作家、艺术家受到残酷迫害,文联工作被迫停止。1968年11月天津市文联机关被撤销,工作人员全部到“干校”劳动改造,1969年7月全部下放到工厂、学校、农村。
1979年3月中共天津市委决定恢复天津市文联。
天津市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1982年1月9日至13日天津市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680人。方纪致开幕词。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陈伟达、市长
胡启立、以
张光年社会主义文艺孙犁致闭幕词。
大会选举出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36人。
名誉主席
方 纪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之中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孙 犁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缪天瑞 (1982年1月~1982年12月)
梁 斌 (1984年~1987年10月)
主 席
李霁野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副主席 (以姓氏笔划为序)
万 力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 弘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方纪文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王 林 (1982年1月~1984年7月)
王 莘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王雪波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田 明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冯骥才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孙 振 (1982年1月~1987年7月)
孙福田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何 迟 (满族,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陈 因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陈洁民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林 呐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张映雪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赵 路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秦 征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袁 静 (女,1982年1月~1987年10月)
曹火星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蒋子龙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鲁 藜 (1982年1月~1987年10月)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
(1988年12月13日~2014年1月23日)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88年12月13日在天津宾馆中礼堂开幕。市委书记、市长李瑞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振,市委副书记谭绍文、聂璧初、刘晋峰等市领导同志到会祝贺。
开幕式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冯骥才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霁野致开幕词。
谭绍文代表市委、市政府宣读了给大会的祝词。中国文联代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联、市台联的代表,天津警备区的代表以及市文化局的代表等在会上宣读了祝词。
全体代表听取了市文联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团提交的《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工作报告》以及关于修改文联章程的说明。大会选举出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87人。
荣誉委员
万 力 方 弘 方纪文 王 莘 王雪波 田 明 孙福田 何 迟
陈 因 陈洁民 林 呐 张映雪 骆玉笙(女) 袁 静(女) 鲁 藜
主 席
冯骥才
副主席
马献廷 赵 路 秦 征 曹火星 蒋子龙
主席团成员
丁 元 王 堃 王学仲 冯育楠 刘怀章 刘淑贞(女) 刘瑞森 张朝玺
秘书长
刘怀章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
(2014年1月24日)
2014年1月24日上午,天津市文联第四次代表大会、天津市作协第四次代表大会和天津市社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在天津大礼堂隆重开幕。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孙春兰,中国文联分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赵实,天津市人大主任肖怀远,天津市政协主席何立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王东峰等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开幕式。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成其圣主持大会。孙春兰在开幕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天津市第四次文代会、第四次作代会和第六次社代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在主席台就坐。天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直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的负责同志和来自本市的410位文学艺术界代表和市第四次作代会、第六次社代会代表出席开幕式。
中国文联副主席、天津市文联主席冯骥才致开幕词。中国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赵实代表中国文联向大会召开表示祝贺并讲话。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共95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蓬、万 克、马 路、马桂平、王 平、王 芸、王 宏、王 艳、王大方、王书平、王立扬、王存杰、王冠丽、王晓林、韦剑峰、方 卫、孔令泉、邓国源、石春波、石晓亮、冯欣蕊、吕 洋、朱树江、刘 军、刘 红、刘 颖、刘文江、刘国利、刘春雷、刘春慧、刘树林、刘恒岳、刘桂娟、关牧村、孙 伯、孙光军、孙敬忠、运志学、杜宝发、杜彩霞、李 瑛、李 锋、李少波、李佩红、李锦河、李毅峰、李耀进、杨 焕、杨 琨、杨君毅、杨树友、肖嘉喜、张 宇、张 克、张仁刚、张凯林、张金元、张建会、张建津、张桂元、张海涛、陈 川、陈 春、陈 洪、陈文军、范 扬、国庆丽、金永伟、孟广禄、赵 骞、赵秀君、赵洪俊、赵海军、赵鸿友、钟 海、侯泉根、倪祖铭、徐昌俊、高久林、郭振山、凌 珂、曹德森、商移山、寇士恺、琚俊雄、蒋连升、韩昌力、喻建十、傅长圣、曾昭娟、游庆波、谢 强、靳学东、蔡 勤、籍 薇
天津市文联第四届主席团成员名单
一、主席:
陈 洪
二、常务副主席:
寇士恺
三、兼职副主席(1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 克 王大方 王书平 关牧村 刘 颖 张建会
李锦河 孟广禄 侯泉根 赵鸿友 傅长圣 籍 薇
四、主席团委员(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赵洪俊 商移山
天津市文联第四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推举冯骥才为天津市文联第四届委员会名誉主席;聘请丁小平等135人为天津市文联第四届委员会荣誉委员。主席团全体成员鼓掌通过。
主席团通过了《关于聘任天津市文联第四届委员会秘书长的决定》,决定由商移山同志担任天津市文联第四届委员会秘书长。大会向全市文艺家文艺工作者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市文艺工作者要团结起来,同心同德,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恢弘的气势和绚丽的色彩描绘时代的画卷,以激越的豪情和优美的旋律讴歌火热的生活,为天津文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美丽天津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文联第四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月25日上午在天宇大酒店国际厅胜利闭幕。
主要职能
新时期文联组织的职能定位是:“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天津市文联的任务是: 组织全市文艺家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弘扬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继承传统、勇于创新,着力创作推出更多表现人民大众、反映时代风貌、弘扬中国精神的优秀作品,着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文艺志愿服务,着力培育推出更多艺文兼备、德艺双馨的优秀人才,着力提高文联组织的履职能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建设文化强市和建设美丽天津而努力奋斗。
组织结构
领导机构
党组书记 、常务副主席 万镜明
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李 志
党组成员、秘书长 商移山
副秘书长 张建会
副秘书长 文 力
副秘书长 郭中元
主席团
天津市文联第四届主席团
(2014年1月24日)
主席:陈 洪
常务副主席:万镜明
副主席:李 志
兼职副主席
(1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 克王大方 王书平 关牧村 刘 颖 张建会
李锦河 孟广禄 侯泉根 赵鸿友 傅长圣 籍 薇
主席团委员
(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赵洪俊 商移山
天津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主席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唐云来
天津市舞蹈家协会主席 刘 颖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李瑞雨
天津市杂技家协会主席侯泉根
天津市电影家协会主席王大方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席万 克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人事处
组联部
行政处
权益保护部
文艺资源管理部
事业发展部
《文学自由谈》编辑部
《艺术家》编辑部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
天津市音乐家协会
天津市戏剧家协会
天津市书法家协会
天津市曲艺家协会
天津市舞蹈家协会
天津市摄影家协会
天津市民间文艺家协会
天津市杂技艺术家协会
天津市电影家协会
天津市电视艺术家协会
天津市文艺理论学会
天津市文艺志愿者协会
天津美术展览馆
组织章程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2014年1月2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为天津市文联)是中共天津市委领导的文艺界人民团体,由市级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联,各产(行)业文联和其他在文艺界有一定影响的重要文艺社团联合组成。
第二条 天津市文联履行人民团体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面向社会文化生活,对各类文艺工作者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权的作用,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市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文艺界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天津市文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文化力量,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致力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繁荣文艺创作,扶持文艺人才,推动文化产业,同心同德为把天津建设成文化强市努力奋斗。
第四条 天津市文联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动自主创新。
第五条 天津市文联积极促进全市各民族文艺家的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往,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贡献力量。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天津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工作研讨、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七条 天津市文联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繁荣发展我市文学艺术事业。
第八条 天津市文联加强对文艺工作者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培养,积极推进文艺发展,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以及各种优秀的创作、表演、研究、教学或其他文学艺术成果,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
第九条 天津市文联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学习和掌握各方面知识,加强艺术实践,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活动,不断提高文艺工作者素质及文艺创作水平,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作贡献。
第十条 天津市文联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一条 天津市文联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积极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十二条 天津市文联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贡献。
第十三条 天津市文联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积极发展服务文艺事业的文化产业。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四条 天津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
天津市文联直属的市级文艺家协会、各区县文联为天津市文联团体会员。
各产(行)业文联和其他在文艺界有一定影响的重要文艺社团,提出申请并经主席团批准,可成为天津市文联团体会员。
第十五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 :遵守天津市文联章程;执行天津市文联决议;完成天津市文联部署的工作;开展符合《天津市文联章程》的各项活动;维护天津市文联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天津市文联反映情况,报送工作信息。
团体会员的权利:参加天津市文联组织的活动;监督天津市文联工作,对天津市文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推选天津市文联和中国文联代表大会代表;团体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七条 天津市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天津市文联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 天津市文联代表大会的职责:
一、审议和批准天津市文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天津市文联章程;
三、选举天津市文联委员会;
四、讨论并决定有关天津市文联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天津市文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团体会员酝酿协商,民主推举,经天津市文联代表审查委员会审核后产生。根据需要,天津市文联代表大会可设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第二十条 天津市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文联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执行天津市文联代表大会的决议;通过替换或增补主席团成员及委员会委员名单;听取和审议天津市文联年度工作报告;决定召开天津市文联代表大会;其他应当由天津市文联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文联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委员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领导本会工作。
第二十二条 天津市文联委员会委员由团体会员酝酿协商,民主推举候选人,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文联委员选举办法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代表大会通过。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专职副主席一人、兼职副主席及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
第二十四条 天津市文联主席团根据需要聘任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在主席团领导下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天津市文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荣誉职务和荣誉委员。荣誉职务和荣誉委员由天津市文联主席团推举和聘请。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六条 天津市文联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社会捐赠和赞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天津市文联必须严格遵循财经法规,切实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把握经费预决算,加强经费使用跟踪监管。
第二十八条 天津市文联及直属单位的经费使用,按规定实行审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天津市文联的英文全称:
“Tianjin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缩写为TJFLAC。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