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会
唐·德里罗著长篇小说
《大都会》是美国作家唐·德里罗所著的长篇小说,该小说从一个不眠的夜晚开始,到另一个绝望的月夜收场,生活在大都市纽约的埃里克迎接他的死亡。《大都会》主题思想:迷失的美国,带来人性的迷失和毁灭。
内容介绍
故事主人公、年仅28岁的腰缠万贯的埃里克,从事于股市行业。2000年4月的某一天,埃里克他打算乘车穿过纽约市去理发。他动身当天恰逢总统出游,行程中他遇到了妻子并与她一起吃饭,又与另外一个女人发生了关系;他还遭遇了示威游行、水管爆裂等许多突发事件。他的车子穿过一支送葬的队伍;安全主管向他报告:有个精神错乱的前雇员正伺机杀他;埃里克在车内埋首工作并决定对日元股票进行处置。故事的最终,埃里克因盲目自大而在股市失利、濒临破产,他自己也被曾经的下属刺杀。
作品目录
(参考资料)
创作背景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首先提出了“后工业社会”这一概念。由于社会的急速发展,与前工业时代和工业时代相比,后工业时代大都市,生存环境更加严重。在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价值取向的后工业大都会中,遭到严重破坏的自然环境导致了社会生态系统的失衡,不可避免地会影响人类生存。
后工业大都会的社会生态系统处于恶性的循环状态,频发的凶杀、肆意破坏、轰炸等骇人听闻的暴力行为和抗议活动集中反映了社会矛盾和张力。个人或社会群体以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对抗心理,发泄压抑、躁动、不满的情绪。
《大都会》小说背景,设置于2000年4月某一天的纽约市。该小说,从不同角度呈现了美国后工业大都市中,社会生态系统所存在的严重失衡现象。人们在大都会的空间中焦虑和抗争。
人物介绍
埃里克
埃里克,网络大资本家,他不仅掌握着最先进的技术,而且天性就是要在世界上不断攫取新的东西。现代技术以异乎寻常的方式渗透到他的日常生活中,使他的超前意识陷人“技术拜物教”的栓桔中。当他被现代技术统摄时,他脱离了原处的日常世界,蜷缩进机械化、符号化、程序化的世界中,从而变得孤独、冷漠、自私和独断。他在失眠之夜,“也没有密友可以聊天。”
他无视为他服务多年的保镖丹科的存在,就连自己的技师希纳也有三年没被他正眼瞧过。他独断专行,听不进货币分析师迈克尔·钦的提醒,执意贷人日元,结果成为那只危害货币市场的“老鼠”。他出身贫寒,但凭借超前意识,通过投机成为金融大鳄,而后又在一天之内满盘皆输,最终得到的人财两空、身亡命尽的悲剧结局。
埃莉斯·希夫林
埃里克的妻子埃莉斯·希夫林是一个诗人,是拥有欧洲以及世界巨大银行财富的希夫林家族的血亲成员。她富甲天下,却远离奢华的世界,追求着诗意,作为诗人游离在她的富豪丈夫身边。她是财产继承人,有教养,外表纤弱、长得漂亮、有天赋。但并不麻木冷漠,也懂得放弃。她是感性的,悲哀时会哭泣,会感叹现实人事的冷漠。她也是独立的,面对丈夫的不忠,决然宣告解除他俩的婚姻关系。她更是令人同情的,一天之内,她的婚姻破裂了,她的财产也被丈夫糟蹋了。
作品鉴赏
主题思想
迷失的美国,带来人性的迷失和毁灭
《大都会》小说,用精确的语言符号勾勒出衰落中的美国金融资本主义社会。男主人公埃里克·帕克乘上庞大的资本主义体系战车,进行资本侵略和盲目的金融投机,招致全球的抗议,最后走向了人性的迷失和毁灭。《大都会》,通过一个亿万富翁一天里的遭遇,去表现人在有限的时间中无限的可能性。
人性是在一定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并非“人之初,性本善”,而是受所处社会环境的影响。人性,即人类天然具备的基本精神属性。人性迷失的直接原因在于人已丧失对真、善、美的敬畏与尊崇,而这种道德丧失的根源在于宗教精神的没落。
垄断资本时代,资本主义公司为攫取更多的利润,个人尊严、个人责任、自由、正义、荣誉等观念不过是早期延续下的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残羹剩渣。在新的现实面前,这些价值观沦丧了。埃里克·帕克的轿车穿过大道进入西区,他看到大道对面的电子屏幕的顶端出现一条信息:“一个幽灵在全世界漫游——资本主义的幽灵。”他认出这是《共产党宣言》中著名的第一句话的变体。他看到第二条信息:老鼠变成货币单位。“他身处这个场面感到极度兴奋。在这种念想的攒动下,他指令买入更多的日元,数量惊人。他想要市面上所有的日元。”
埃里克·帕克任意地操纵数字,而美国的金融市场如男性荷尔蒙,一味任意妄为,最终经济泡沫破裂。作为资本的化身,埃里克·帕克和女性发生了三次性爱,表明美国男女民众都是资本系统内的合谋,在同一系统共生的人,共同参与对全球的经济掠夺。美国和欧盟虽有货币上的利益冲突,但总体上还是合作远多于敌对。“他认识坐在出租车后座上的那个女人。那是他结婚才二十二天的妻子埃莉斯·希夫林。她是一个诗人,是拥有欧洲以及世界巨大银行财富的希夫林家族的血亲成员。”
埃里克·帕克伪造埃莉斯·希夫林的名义,将妻子账户里的钱转到帕克资本公司。然后,他开始损失钱,开始在市场的硝烟中系统展开计划。
“‘我’娶你是有点图你的钱,这些钱跨越你们家族几代人的历史,通过世界大战堆积起来。这并不是我想要的,但有点历史是很美妙的。有家族留下的东西。”
埃里克·帕克将数十亿的财产化为乌有,他破产了,他已经摆脱了一切,只有无比的宁静感,一种淡泊和自由的宿命感。他从这些不幸中找到快乐。在黑夜来临之际,死亡的威胁对他说,他所熟悉的命运法则就要现身了。美国把全球的经济拖入泥潭,贪婪自私,自己也在自吞其果。“货币到处都在暴跌。银行破产在蔓延。”
金融战略家也无法解释这次货币暴跌的速度和深度。埃里克·帕克抽着雪茄,看着屏幕,感到自己强大、自豪、愚蠢和优越。他也觉得乏味,对他们有点鄙视。最终,他枪杀了忠心耿耿的保镖托沃尔,因为托沃尔是他的敌人,对他的自尊是个威胁。
埃里克·帕克走向毁灭而且被资本主义体系抛弃,成为资本主义的幽灵,游走在街头。他迫不及待地要寻找他难以释怀的“幽灵”,这个伺机报复埃里克·帕克名叫列维的幽灵。他最后心甘情愿地被枪杀。埃里克近乎自杀式的死亡表明,他要摧毁自己建立的帝国,要向所有资本受害者赎罪。
《大都会》深刻剖析了美国社会当代人精神上的焦虑、痛苦和危机感。科技的进步与人们内心困扰的反差。生活在社会边缘的人失意、孤 独、绝 望、疯 狂,常常诉诸于暴力进行反抗。同时,通过《大都会》读者可以看到美国金融资本主义社会对全球进行的无情剥削,美国一直靠金融投机掠夺全球资源,全球化就是美元化,而全球化又和暴力间存在密切关系。美国对弱小国家的肆意掠夺,造成恐怖主义。不公正的经济全球化和西方文化对其他宗教和文化的威胁滋生恐怖主义,美国的肆意妄为已引起全球范围的不满情绪。
艺术特色
“陌生化”处理
“文学语言的‘陌生化’是指,通过对日常语言以及前在的文学语言的违背,创造出一种与惯性语言不同的、特殊的符号,从而使读者获得陌生的审美感受。”
唐·德里罗在《大都会》中违背常规的语言进行创作,即进行了语言的“陌生化”处理。首先,表现为在该小说里运用语义场来构建文本,它包括“同化”和“感觉”等方面,使作品产生了奇特的魅力。
“同化”在《大都会》小说里,表现为人物形象的不确定、叙述的模糊性和间断性。在《大都会》的开篇里,作者描写“他”失眠的次数比以前多了,一周不止一两次,而是四五次。失眠时,“他”试图借着读书催眠,“他”阅读科学文章和诗歌,精美的诗句却越来越让“他”睡不着;“他”有时尝试着以站立的方式来睡觉,“睡眠”与“他”擦肩而过;“他”用过镇静药和催眠药,但药物却使“他”产生了依赖性,使“他”陷入了深深的用药漩涡之中。“他”站在窗边,观看新的一天慢慢破晓,“他”不知道要干什么。
现在“他”知道了,“他”要去理个发。于是“他”穿着西装,系着领带,戴上太阳镜,朝一排排的白色豪华轿车走去。“他”告诉“他”的安保主管“他”要去理个发,虽然被告知美国总统正在市内,会遇到严重的交通堵塞,但“他”仍坚持前往。直到小说的第12页,读者才会发现“他”叫埃里克(等读完了整本小说才知道“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之前,对于这个“他”,读者什么都不知道。“他”是谁?“他”的名字是什么?“他”为什么老是失眠?在面对将严重堵车的情况下,“他”还要穿过纽约市区去理发,理发本来是件小事,为什么不改天去理?这种人物形象的不确定性、叙述的模糊性,似乎有意让读者带着这一系列的问题自觉或不自觉地走进小说的文本,让读者在欣赏这篇优秀作品时,不得不来回穿行于这些人物形象之间,破译一个又一个谜团。
这种构建文本的方式,延长了读者的阅读和审美过程,增强了作品的审美效果。
此外,在《大都会》第二章里,作者描叙了主人公埃里克在理发途中遇到了反全球化的游行。当他的车在时代广场被游行人围住时,他看见不远处有个戴眼镜的男子坐在路旁自焚。作者对自焚男子的自焚情况进行了描写,“他戴着眼镜,身上着了火,风势大起来,火焰没那么高了,他的眼镜熔化进了他的眼里,他的脑袋烧了起来,在熊熊的火焰中断裂了,他的皮肤烧黑了,冒起油泡。”
作者接着描写了埃里克看到这一情况的心理反应,及关于此事与他下属的讨论。之后,作者接着描写自焚男子,“自焚者的身体已停止燃烧了,但还保持着僵硬的坐姿,冒着气雾。”
然后,作者在描写了埃里克和他的员工们讨论了一些安全问题之后,又接着写到“人们把那具坐着的烧焦的尸体盖起来,放在担架上推走了”。到此,作者断断续续地完成了自焚男子这一形象的描写,拉长了读者理解这一形象的过程,自焚男子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刺激了埃里克麻木的神经,让他意识到全球化给身处这个体系之外的人所带来的痛苦,作为“帕克资本”的总裁(他是全球化的推动者之一),对之前的所作所为,“他内心感到一种强烈的悔恨。这种感觉贯穿他的全身,是一种负罪感。”
暗示重复
《大都会》存在很多描述或暗示感官功能的词汇单位,体现了人物具体的“感觉”。例如,该小说英语文本中的词语:watched,gazed,looked,regarded,felt,heard,see等,说明该小说的主人公埃里克想“To be aware of what’s around me.To understand another person’s situation,another person’sfeelings”。
因此,在一天之内,他努力地观察了他的新婚妻子以及一个出租车司机——一个印度锡克教徒,少了根指头;他仔细地观察了时代广场上自焚的男子;他让女保镖用电枪射击自己,去感受疼痛;为他服务多年的保镖丹科,他第一次认真注意到他从额头到脸颊有一道伤疤;他也注意到了他的司机易卜拉辛塌陷的左眼及眼皮上的伤疤。
总之,他通过仔细观察和自身对疼痛的体验理解了他人的痛苦。其次,表现为句子和短语的神奇搭配。有些句子不完整,却体现了文学符号的跳跃,有利于加深读者的理解。
该小说中本诺·列文对埃里克说:“The huge ambition.The contempt.I can list the things.I can name the appetites,the people. Mistreat some,ignore some,persecute others.The self—totality.The lack of remorse.These are yourgifts,”he said sadly,without irony.
这种跳跃不难理解,作者通过对语言的这种陌生化处理,即不完全按照正常的英文语法写作,使小说的语言充满生机与活力。
这些简短的句子,名词性短语构成的句子,让读者明白凶手本诺·列文非常清楚地了解帕克资本公司的老板埃里克,因为他曾经是他的员工,后来被解雇了。
当然,上面引用的话语也是列文要谋杀埃里克进行报复的原因。再次,表现为重要的句子多次重复。重复有助于产生意义,促进语境稳定性的颠覆,创造无数的新语境,强化对读者的心灵刺激。《大都会》中主人公埃里克近来睡眠不好,总是失眠。为了调整心情,他决定去曼哈顿西头自己童年成长的地方理发。“他要去理个发”或“‘我’要去理个发”在小说中重复了7次之多,整个小说就是围绕理发这一事件展开,理个发花了近一天的时间。当他被告知有总统在市里,交通会严重堵塞的情况下,他还坚持要去,技师希纳建议把理发师请过来帮他理,他也拒绝。他说:“理发需要很多条件:墙上挂着日历,到处是镜子。这里没有理发用的旋转椅子。”
作为读者,当读到这些地方的时候,总是一头雾水,理个发弄得太隆重了,直到读完了整本小说,读者才会慢慢地琢磨出来,这是作者的匠心所在。
埃里克此次理发出行在某种程度上就有了奥德修斯回家的意味。他要去寻找童年的记忆,去获得精神的安宁,在某种意义上,他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家。
难以入眠的他,在理发店居然睡着了,醒来后,他就把自己受到威胁的事,告诉理发师安东尼和他的司机易卜拉辛。因为他信任他们,“一个人信任别人,这种感觉是很好的。在这个特定的地方披露这件事是恰当的,因为这里充满怀旧的气氛,四处是实实在在的物体和人们的面孔。他在这里才感到安全。”
该小说在安东尼的理发店里为读者找到一个“可以寄托信仰的场所”。在这里埃里克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成了一个重新相信和尊重别人的埃里克,那个刚愎自用,“践踏他人,无视别人,迫害别人,唯我独尊”的人消失了,他的精神在这简陋的理发店得到了升华。因此,这一重复既有利于小说情节的发展,又有利于主题的深化。
还有“前列腺不对称”也在小说中重复了5次。例如,文本中写到:“他(埃里克)乘电梯到铺着大理石的大厅,电梯里播放着萨蒂的音乐。他的前列腺不对称。他走出去,穿过大道,转过身面对自己住的大楼。”
当他克服重重困难,一路上经历了很多事情来到了理发店,他的精神在理发店得到升华之后,他甚至把他身体里“前列腺不对称”这一情况与即将杀他的凶手本诺·列文进行了交流。交流之后,“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长时间深埋心底的痛苦就这样消逝了。”以前他甚至不愿就此困惑问医生,既因他骨子里对他人的漠视,也因他不肯轻易信任人。现在他来到了本诺·列文的房里,却愿意告诉他这一长期困扰着他的问题,说明他确实变了个人,不再是以前的他。
《大都会》小说主人公逐渐成为自己原先所代表体系的叛逆者,而且他近乎自杀性地死亡,表示他要彻底摧毁自己建立的资本帝国,为曾经被他的帕克资本所伤害过的人赎罪。
作者描写本诺·列文,通过他的自白多次告诉读者,“‘我’有一辆健身车,少了一个踏板,是某夜某人扔在街上的。”“‘我’有一辆健身车。‘我’用一只脚蹬车,而用另一只脚空踩。”“‘我’有一辆健身车,那是‘我’在一天夜里捡到的,踏脚板少了一个。”后来再次提到这辆车,是埃里克循着枪声来到本诺·列文住的一栋废弃的楼房的一个房间里的时候,他看到了房间里“有一个破烂不堪的沙发,附近停着一辆健身车”。当然,他还看到有些旧东西,如铁桌子、从一个建筑工地弄来的流动厕所等。
当本诺·列文要埃里克坐下来谈谈的时候,作者又一次提到“埃里克可不想坐在这辆健身车上。这样的话,两个人的对峙将会变成一场闹剧”。于是,他坐到了一把塑料椅子上。
作者频繁地提到这个健身车,重复、啰嗦是作文的大忌,但作家德里罗是有意为之。对于这种行文的陌生化处理,作者确实达到了目的。
当读者读到这些重复的句子之后,一时弄不懂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安排,这些问题在脑海里盘旋,挥之不去。于是,反复去书中寻找答案。本诺·列文,是小说中成为所有被全球化资本挤到边缘的人群或文化的代言人。该小说中的他们(包括那自焚男子),是资本体系的受害者,一无所有,更没有精神家园。在穷困潦倒的情况下,也想健身,也有着强烈的对生之留恋。
其实,他并不想真地杀死埃里克而毁灭自己,他只是用枪声把他吸引到他的房里,他对埃里克说:“‘我’想让你来拯救‘我’。”说这话时,“他的眼神中有乞求,有回忆,还有一个沦落之人的希望和需求。”听到看到这一切,“埃里克为眼前的这个男人感到悲伤”。他无力去拯救本诺·列文,最后反而是本诺·列文通过让埃里克的肉体死亡而拯救了他——他的灵魂获得新生。
可见,该小说中,关键的重复给读者带来无限的遐想,达到了意在言外的效果,深化了作品的主题。
作品评价
《大都会》深刻剖析了美国社会当代人精神上的焦虑、痛苦和危机感。
——章淮平(江苏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大都会》是对技术哲学的一大回响。
——彭阳辉(上海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大都会》这本书,像是预言了现实。
——大卫·柯南伯格(加拿大电影导演)
作者介绍
唐·德里罗(Don DeLillo),1936年出生于纽约市意大利移民聚集区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学毕业之后,他到福特汉姆大学学习文学、哲学、神学和历史学,为写作积 累了广博的知识,也使他的小说呈现出开阔的视野。1958年,唐·德里罗开始文学写作。
代表作品有:《名字》(1982)、《白噪音》(1985)、《天秤星座》(1988)、《地下世界》(1997)、《大都会》(2003)、《欧米伽点》(2010)、《天使埃斯梅拉达:九个故事》(2011)。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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