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是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共大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
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及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教育信息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进行监测、监督、评估和指导。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六)负责区教育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参与教育经费的安排和预决算工作。
(七)统筹管理、协调社会力量办学,拟订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承担社会力量办学监管的责任;负责区域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协助区域内高等学校开展有关教育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负责全区干部教师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教育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障及教育培训、人员调配引进、职称评定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大学中专招生工作;负责拟订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录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三)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及信息化、扶贫救灾、学校后勤改革学生资助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石朝勇 区教委主任
内设机构
(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二)办公室
(三)发展规划建设科
(四)组织干部科
(五)人事科
(六)财务科
(七)基础教育科
(八)职成及社区教育科
(九)民办教育科
(十)政策研究室
(十一)安全监管及法制科
(十二)德育体卫艺科
(十三)招生考试办公室
(十四)教育督导办公室
下属单位
(一)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大足区工作站
(二)大足区教育技术资源发展和财务管理中心
(三)大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督导中心
(五)大足区教师进修学校
(六)大足区学校卫生保健所
机构设置
(一)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
(二)办公室
(三)发展规划建设科
(四)组织干部科
(五)人事科
(六)财务科
(七)基础教育科
(八)职成及社区教育科
(九)民办教育科
(十)政策研究室
(十一)安全监管及法制科
(十二)德育体卫艺科
(十三)招生考试办公室
(十四)教育督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