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玉兹(dà yù zī),
哈萨克三玉兹之一,清代文献中称右部。
【大玉兹 】【dà yù zī 】
哈萨克汗国后期形成的地域最大,势力最强的地方割据政权,哈萨克语的原音为“ulejuz”,汉字音译为“乌勒玉兹”,意为“大玉兹”,哈萨克人的俗语又称之为“大帐”。分布于七河流域(斜米列契)、塔拉斯河、楚河、伊犁河流域等地。统治者称汗。按传统习惯,大玉兹汗即
哈萨克汗国之大汗。汗廷建于
突厥斯坦。构成大玉兹的主要部落有 :
康里(即
康居)、
突骑施、杜拉特(即咄陆)、扎拉亦尔、阿尔班、素宛、沙里乌孙、斯尔格里 、依斯提、乌夏克提、夏普拉西提、哈塔干等。其中,
突骑施是大玉兹的核心
部落。
1755年初,投顺清王朝的
阿睦尔撒纳私下曾提出,愿“带领哈萨克阿布赉等来瞻仰”。乾隆谕称:“阿睦尔撒纳带彼处头目来时,再将哈萨克之事会议请旨办理。”[7]是年3月,中国清王朝第一次拿出了处理与哈萨克人睦邻关系的政策:“于大功告成后,若哈萨克人等投诚前来,将伊大头目酌量赴京入觐,赏给官爵。其所属之人,仍于原游牧安插,不必迁移。倘竟不归诚,亦不必用兵攻取。”[8]“尔哈萨克情愿归诚与否,听尔自为;惟须各守边界,不得妄行出境。”[9]明确表示了清王朝愿与哈萨克人友好相处的愿望。其间,又有哈萨克来使阿穆尔巴图鲁随前阿睦尔撒纳的使者丹津同来清军大营,恳请入觐。清廷议准试行招抚哈萨克,著“将招抚哈萨克情形陆续奏闻”[10]。8月,清使者抵达阿布赉游牧地额卜图淖尔地方宣示敕谕,阿布赉不胜欢忭。告称:“今准噶尔全部俱归附天朝,蒙皇上不弃荒裔,遣使晓谕,实出望外。今遣托克锡里、鄂图里、达琳等三人,赍捧奏章,同往入觐,并遣我弟岳勒博勒斯带领属人,通使军营大臣。又我尚有进献马匹,恐路远易致疲瘦,当缓期送往阿睦尔撒纳处,转为呈献等语”[11]。9月,清使者又赴阿布赉之弟汗巴巴处宣谕。阿睦尔撒纳反叛后,阿布赉汗则遣其弟阿布勒比斯等前往沿边地带迎接追剿清军④。1757年7月,清统兵参赞大臣富德派参领达里库等11人与阿布勒比斯同往会见阿布赉。经双方初步会谈,阿布赉等“愿以哈萨克全部归顺”,并派遣使节亨集噶尔等7人前往北京入觐乾隆皇帝,随带进献良马四匹,托忒文表文一封[12]11-16。
哈萨克中玉兹内部对是否归附于中国清王朝尚有不同意见,阿布赉汗坚定地表示:“我系为首之人,自应主张。我等自祖父以来未能受中国皇帝恩典,今情愿将哈萨克全部归顺。”[13]在清军护送下,亨集噶尔等7名哈萨克来使于8月抵清都北京,呈递归附表文。内称:“哈萨克小汗臣阿布赉,谨奏中国大皇帝御前:自臣祖额什木汗、杨吉尔汗以来,从未得通中国声教。今祗奉大皇帝谕旨,加恩边末部落。臣暨臣属,靡不欢忭,感慕皇仁。臣阿布赉愿率哈萨克全部归于鸿化。”又遣头目7人及随役共11人,赍捧表文,敬备马匹,入觐乾隆皇帝,恭请万安[12]11-16。
自18世纪上半叶以来,哈萨克大玉兹一直附属于
准噶尔汗国。1758年10月,清军在平定阿睦尔撒纳叛乱中兵至大玉兹领地,首领图列比“诣军门纳款,奉马进表以降”[14]。其表内称:“伏念臣者久思内附,远外边末,与左部哈萨克各帐一方。为准噶尔阻绝,未由自通。近闻左部输服,被恩优渥,恭维天使惠来,祗领宸训。得均隶臣仆,诚欢诚忭。谨遣臣子弟入觐,瞻仰天颜。如天覆育之,圣人在上,臣愿竭衰孥,奋勉自效,永无二心,倍于左部。”[15]大玉兹遂与中玉兹同期列为清朝藩属,称为右部哈萨克。是年11月,图列比遣其子卓兰并首领多人来京朝贡,觐见乾隆皇帝。清“赐宴盘山静寄山庄,并随至南苑,与观大阅及灯火”[14]。
哈萨克中玉兹、大玉兹与清朝松散“宗藩关系”的确立有一个历史的过程。在一些既定和偶发因素的作用下,“同宗亲缘”的双方从相互接触开始,从传闻到了解,从间接关系发展到直接往来,从哈斯木汗时期的单向和亲发展到阿布赉时期的相互通婚,几经波折,最终确立了松散“宗藩关系”的格局。“宗藩关系”的确立对于哈萨克各部的发展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在“仍于原游牧”维持自我发展的前提下,哈萨克领地东部自此保持了半个多世纪的稳定。从清王朝方面讲,哈萨克为弱者,清仅视其为“边远部落”。所以在初期双边关系中,清多以泱泱大国不计前愆;以宽宥有加、格外施恩、永享承平之福的睦邻政策对待哈萨克,这是双方“宗藩”格局形成和维持的重要因素之一。阿布赉对清政府能允许哈萨克保持独立地位也十分高兴,对于“大皇帝仁恩,不改我等制度,更为感戴”[16]。总之,哈萨克与清王朝的接触和相互关系的建立,是在清统一西域的过程和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在当时哈萨克步入衰落、内部各玉兹涣散分立的形势下,与毗邻的清王朝建立松散的“宗藩关系”也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清朝对哈萨克宽松的羁縻从属政策
羁縻从属简称“羁属”。羁縻者,指以马笼头牵系;从属,服从听命。早在汉代,即有乌孙“国众分为三,而其大总取羁属昆莫”;匈奴羁属乌孙:“匈奴遣奇兵击(乌孙),不胜,以为神而远之,因羁属之,不大攻”之说[17]。以马笼头牵系来比喻“羁縻”,很可能源自草原民族,即“羁縻从属”的治理模式很早即已在草原游牧汗国中实施了。
清廷最初在筹议哈萨克管理办法时,多以为其既归降,应加封号,并查明游牧,实施具体管理。但乾隆认为:哈萨克僻处遐方,非可与喀尔喀诸部比。对哈萨克的管理“不必过拘”,由此确立了对哈萨克人宽松的羁縻从属政策。谕称:“哈萨克越在万里之外,荒远寥廓。今未尝遣使招徕,乃称臣奉书,贡献马匹,自出所愿。所谓归斯受之,不过羁縻从属,如安南、琉球、暹罗诸国,俾通天朝声教而已。并非欲郡县其地,张官置吏;亦非如喀尔喀之分旗编设佐领。”[12]13
从上述乾隆谕旨可以看出,清对哈萨克采取羁縻从属政策是事出有因的,要旨有三:一是哈萨克远在万里之外,荒远寥廓,似有鞭长莫及之势;二是查哈萨克自古不通中国,史册所传便为宣威绝域,今也宜因循旧制;三是哈萨克归附出于自愿,未尝遣使招徕,乃称臣奉书,贡献马匹,理应优待之。有鉴于此,清王朝对哈萨克确立了建立在宗藩关系之上的宽松羁縻从属政策:“所谓归斯受之,不过羁縻从属”,仅要求其通天朝声教而已,在中外有别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外一统。
又传谕阿布赉汗:“朕为天下共主,中外一体。尔哈萨克为准噶尔所隔,未通贡使。兹以大兵平定准部,率属归诚,朕深鉴悉。据将军等奏,尔既归降,应加封号,并查明游牧。朕谓不必过拘,尔等僻处遐方,非可与喀尔喀诸部比。尔称号为汗,朕即加封,无以过此;或尔因系自称,欲朕赐以封号,亦待来奏。朕惟期尔部安居乐业,俾游牧各仍旧俗,即贡献亦从尔便。如遣使入觐,朕自优加赏赉。尔今既向化归诚,则当知准噶尔全部悉我疆域,宜谨守本境,勿阑入侵扰。并赐尔大缎四端、蟒缎二端,尔其钦遵朕训,永受无穷之福。”[12]16-17
哈萨克归附后,仍维持原有体制。唯阿布赉汗向清廷提出了要求:一曰请赐封号。即开列部落姓名,报告转奏,请各赐封号。二曰开通贸易。请于乌伦古地方,以马匹易换货物。以上两项清廷均允准,著听候办理。三曰拟在塔尔巴哈台附近准噶尔旧有游牧场地游牧。对此,清政府在致阿布赉的敕书中已予以婉言拒绝。“但不当听其遽行侵越,或轻易给与。”[18]
自1757年10月阿布赉汗遣使进京,至1824年1月使臣额色木等39人入觐,前后67年间,哈萨克各部共遣使朝觐计41次之多,平均约每3年2次。其中1757年(
乾隆二十二年)至1795年(乾隆六十年)计38年,其间哈萨克来京朝觐达35次之多,平均每年1次。其中阿布赉汗家族17次,平均每2年1次;阿布勒比斯汗家族9次,平均每4年1次。清政府在初期对哈萨克的关系中还十分注意不给其增加负担,即使往来哈萨克的清使者,也令其自备口粮驼马,不可在当地稍有派累。总之,这一时期清王朝对哈萨克汗国的睦邻政策是比较成功的。哈萨克中玉兹、大玉兹归附清朝后,清政府对其确立了“归斯受之,羁縻附属”的宽松政策,通过朝觐、册封等制度确立了双方的宗藩关系,而清王朝并不直接干预哈萨克内政。这种宽松的羁縻附属治理一直维持到19世纪下半叶。除此之外,清政府也与哈萨克各部划界立规,分别管理边境放牧、贸易等事项。
19世纪20年代,沙皇俄国在向中亚腹地的推进中控制了中玉兹。1822年,沙俄政府授权西伯利亚总督米哈伊尔·米哈伊洛维奇·斯佩兰斯基(Михаил́Михай́лович Спера́нский)颁布了《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人条例》,宣布废除哈萨克原有的可汗统治制度,在当地建立总督治理下的行政区,由沙俄政府委派官员统治。此后清与部分哈萨克的宗藩关系仍在继续维持,据档案记载,清政府对哈萨克王公的册封一直持续到1877年。至19世纪60至70年代,沙俄最终占有了整个哈萨克草原。
官方文档记载:早在18世纪初的清雍正年间,即有哈萨克人俄罗斯拜前来投奔清军,被安置在内蒙古察哈尔作营中护军,娶妻成家[19]。是为最早进入中国内地的哈萨克人。1741年,又有哈萨克人拜木喇特从准噶尔投诚,“命赏给安插如例。”[20]清统一新疆后,哈萨克归附,即提出请准其在伊犁、塔尔巴哈台西北清界内沿边闲旷地方游牧的要求。清廷予以拒绝,当即宣谕:“尔哈萨克游牧颇属宽广,理宜守其旧界,不可妄思逾越……尔所属无知之人,私往(清界内)游牧,即当明白晓谕,令其移回故地,方足以昭诚悃。”[21]但越境游牧者日甚一日,沿边塔尔巴哈台西北、阿雅古斯、勒布什河两岸、库克乌苏河、楚河、塔拉斯河等地均有越界哈萨克人。清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稽查游牧,限制私入,以整治边防。遇有“私行游牧,立行驱逐出界”[22]。
1766年,有部分进入新疆沿边的哈萨克人要求收编内附,对此,清政府认为伊犁等处沿边“土地辽阔,人烟愈多愈善”,采取了来者不拒,妥善安置的政策。谕称:“哈萨克如不得游牧地方,或是惧劫掠,情愿内附者,即行收留。”早在平定准噶尔用兵之际,即有哈萨克人归属内附,均收编于厄鲁特营内。此次内附者塔塔拜等数鄂托克,著“即在雅尔居住,不必支给粮饷、委派差役。嗣后有来归者,悉令于雅尔地方安插”[23]。接收哈萨克内附的政策实行了10年,其间在1771年有7万余众的土尔扈特蒙古人回归新疆,分四路安置于各地;加之陆续安插内附哈萨克游牧人,沿边闲地、草场渐次开发利用,已非昔日地旷人稀之情景,再于界内成批安置内附哈萨克人发生了困难。
1776年,清采取了限制接收哈萨克入界内附的政策,规定只有在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处实有亲属者,方才接收,予以安插。次年冬,又有大批哈萨克人因躲避风雪,越境进入塔尔巴哈台沿边。巡边部队驱之不去,双方发生冲突。遂扣押借端闹事者8人,并奏请清廷处置办法。后经清廷议准,以哈萨克属“羁縻从属”,允许其人在缴纳租税后,进入清西部疆界与卡伦巡逻线之间的“界内线外”隙地游牧。1778年2月,“晓谕哈萨克等,尔等系归顺大国臣仆,理应输纳贡赋。因大皇帝垂念外夷路远,免其进献。尔等若以牲畜遇雪,欲觅妥善地方,进我卡(界)内游牧,当禀明我处大臣,呈纳贡赋,方为允当”[24]。4月,伊犁将军阿桂遵旨议订办法,大要为:“秋冬雪落后,请将塔尔巴哈台卡座稍为内徙,暂令哈萨克等住牧。每牲百只抽一,交卡上官员收取,以充贡赋。春季仍行遣回。”谕准:“此次即应照(阿桂)所议办理。”[25]是年冬,准哈萨克人等于“界内卡外”隙地纳租游牧。次年按例施行,遂成定制。禁令一开,入界纳租游牧成为合法,前来的境外哈萨克人倍增。沿边地带不敷使用,借牧场所遂深入至卡伦内的城镇及屯田处所附近;住牧时令也由前期限于冬季,展至秋、冬、春三季,不少哈萨克人开始常年住牧新疆界内。
在松散“宗藩关系”体制和羁縻治理的优待政策下,越境哈萨克人游牧的方式不断变化,由按季节“纳租迁徙、借住放牧”变为“纳租定居、界内住牧”;常年定居界内,接受清新疆地方当局管理,定期缴纳租税,进而成为清接纳的境外“藩属移民”。昔日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界内卡外”空旷隙地,成为他们常年游牧定居的栖身之处。这部分入境的哈萨克人具有了中国边疆合法移民的身份,成为居住在新疆的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了。史称:自辉迈拉虑至塔尔巴哈台,夏季设大小卡伦十三处,冬季设卡伦八处,卡外具哈萨克游牧。塔尔巴哈台西南一带卡伦八处,界连伊犁,卡伦以外亦哈萨克游牧。伊犁东北七百余里与塔尔巴哈台接界之处,由哈布塔海、沁达兰一带而南设大、小卡伦二十三处,系察哈尔领队大臣专辖,卡伦以外具哈萨克游牧[26]。
至19世纪初,新疆伊犁、塔尔巴哈台界内卡外隙地,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新疆少数民族之一哈萨克人的固定游牧场所了。1864年,清政府在战乱中被迫签订了《勘分西北界约记》,丧失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数十万平方公里领土。同时,条约第五款规定“:即以此次换约文到日为准,该人丁向在何处住牧者,仍应留于何处住牧。俾伊等安居故土,各守旧业。所以地面分在何国,其人丁即随地归为何国管辖;嗣后倘有由原住地方越往他处者,即行拨回,免致混乱。”[27]据此,原在清西北边疆界内游牧的部分中属哈萨克人也以“人随地归”的条款重又被划归俄属。
1878年新疆收复后,清政府着手清理和安置留在境内沿边的中属哈萨克人:“有愿归俄者,并不留难;愿归中国者,自应择地安插,不令一夫失所。”[28]1882年7月,有哈萨克黑宰部台吉胡岱们都暨萨三伯里克巴依等率大小头目20余人并3 000余户投奔伊犁。伊犁将军金顺将这部分哈萨克人安置在博罗塔拉北山一带住牧[29]。1884年4月,中俄签订《会订塔城哈萨克归附条约》。清将再次选择归属中国的1 800多帐户哈萨克牧民暂时安置于邻近厄鲁特、土尔扈特等蒙古牧民冬牧场之间隙有水草处。1886年,伊犁将军长庚奏请将所属哈萨克编为佐领,以便管辖。奏称:“中国之哈萨克现属诚心向化,自应遵我约束,仿照塔城旧属哈萨克之例,编为佐领。”[30]伊犁所属之哈萨克管理渐入正轨。1894年1月1日,中俄订立《会订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5月初,中方收回巴尔鲁克山,将790户哈萨克安插于巴尔鲁克山察罕托海一带。此后,又不断对归来的哈萨克人实施安置。至此,自乾隆形成的中国哈萨克民族基本处于稳定的发展中,哈萨克民族也相应成为跨越中、俄两国国界生活的民族。
哈萨克历史文化是哈、中两国共享的跨境历史文化
20世纪初,跨界的哈萨克民族在沙皇俄国和中国有着不同的名称。在中国新疆被称为哈萨克人;在俄属中亚,操突厥语的民族按名称划分成鞑靼人、吉尔吉斯人、巴什基尔人、乌兹别克人,其中的吉尔吉斯人实际是指哈萨克人,与之相对应,今天哈萨克斯坦的哈萨克草原也被称为吉尔吉斯草原。1920年3月,俄共(布)中央委员会和俄罗斯联邦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再次认定,居住在中亚的主要民族为土库曼人、乌兹别克人、吉尔吉斯人(实指哈萨克人)。同年8月26日,成立吉尔吉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属俄罗斯联邦;1925年4月19日,中亚各国按民族划界,吉尔吉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改称为哈萨克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跨界的哈萨克人在边界两边有了统一的民族称呼。
中国哈萨克族是我国西北重要的少数民族之一(其人口居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第17位)。我国的哈萨克族以大玉兹和中玉兹的部落为主,主要分布在今天的
伊犁、
塔城、
阿勒泰地区。大玉兹的部落主要有乌孙、杜拉特、黑宰、阿尔班、素宛、康里、扎拉亦尔等。中玉兹的部落主要有奇卜察克(钦察)、奈曼(乃蛮)、克烈、阿尔根、弘吉剌、瓦克等。新疆是哈萨克族世居地,除新疆以外,现代哈萨克族聚居区分布于甘肃、青海等二省。1949年新疆的哈萨克族人口为44.37万人,另有分布在甘肃和青海两省的哈萨克族约2万人。根据2012年人口普查,中国哈萨克族人口有154.26万人,99%以上生活在新疆,其次是甘肃省、青海省。
哈萨克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草原民族,历史上有关该民族历史文化的记载多为口头传承,文字性的资料甚少;而草原民族频繁复杂的游牧迁徙、融合发展的历史进程又增加了研究的难度,特别是有关早期历史文化研究的难度更大,有些关键的问题至今仍在探讨之中。例如,对哈萨克民族的乌孙部落的研究。然而,历史上哈萨克汗国毗连中国西域,哈萨克人具有与中国传统的同宗亲缘关系、乾隆末年后部分哈萨克人成为中国西部沿边地带的纳税臣民、近代列强对我国西北边疆蚕食所引发的哈萨克人归属问题等这一系列的特点,又使哈萨克研究成为近代中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对象。在近代中国边疆危机中,政界从国家层面探讨处理边疆问题的对策,学界则掀起了我国边疆历史与地理研究热潮。有关哈萨克汗国与民族的研究主要包括在西北边疆史地研究中,自1879年5月刊登在《万国公报》第537卷上的《哈萨克人不受俄人胁制》一文以来的一百多年间,中国有关境内外哈萨克历史的研究一直没有中断。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步入了百花齐放的春天,哈萨克历史文化研究如同雨后春笋,欣欣向荣;各类研究成果如同进入收获季节的田园,硕果累累。
今天的中国哈萨克族与境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哈萨克族是“同源异流”,双方早期共同的历史发展,共享的历史文化,传统的同宗亲缘关系使哈萨克汗国的建立与发展同毗邻的中国西域密不可分,直至双方确立松散的宗藩从属体制、部分哈萨克人入籍中国、哈萨克民族成为跨界民族。研究中国哈萨克民族的历史文化,特别是研究乾隆之前中国哈萨克民族的历史文化,实际也是在探讨今天境外哈萨克斯坦的历史文化。所以,中国哈萨克民族的历史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共享的跨境历史文化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