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和卓是中国西北地区历史上两位著名的伊斯兰教领袖。
大和卓是指波罗尼都(?一1759年),新疆喀什噶尔人,伊斯兰教
白山派和卓玛罕木特的长子。小和卓指
霍集占(?一1759年),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玛罕木特的幼子。和卓是波斯语的汉语音译,意思是“
圣裔”,就是专指伊斯兰教创始者
穆罕默德的子孙,后用来称呼伊斯兰教学者和大阿訇。 康熙十九年(1680),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统治回部后,对其首领实行人质制。
1755年,清朝政府出兵平定了新疆
准噶尔分裂势力。
乾隆二十年五月,清军攻克伊犁,释放作为人质禁锢于伊犁的大和卓(名波罗尼都)、小和卓(名霍集占)。波罗尼都率领他的弟弟
霍集占等30多人投奔清朝军队。伊犁平定后,清朝命令他返回
南疆,招抚旧部,统领维吾尔民众。
大和卓返叶尔羌(今
莎车)统领回部,小和卓留伊犁掌管伊斯兰教务。
1756年,小和卓霍集占从伊犁逃回,参与卫拉特蒙古
辉特部首领
阿睦尔撒纳发动的叛乱,兵败逃叶尔羌。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杀害
清廷所遣前往招抚的
副都统阿敏道,自立为
巴图尔汗,波罗尼都受到鼓动。他们号召各城起兵反清,一起集众数十万叛乱,举兵反对清朝政府,叛军控制了天山南麓的大部分地方。
1759年夏天,大小和卓带着妻孥旧仆三四百人逃奔巴达赫尚(今阿富汗东部)。清军派人与巴达赫尚当地部族交涉。八月,大、小和卓被巴达赫尚部首领素勒坦沙执杀,把尸首送交清朝。(《圣武记·乾隆勘定回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