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经济中,建设现代化的
现货市场是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也称网上现货交易或
现货仓位交易,是采用计算机网络组织的同货异地、同步
集中竞价或单向竞价、统一撮合、统一结算、价格行情实时显示的交易方式。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根据我国现货市场具体情况采用独特的
B2B商业模式,是一种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现实和虚拟相结合,
传统经济与新经济相结合的双赢模式,充分解决了信息来源、客户源、在线结算、
物流等电子商务的瓶颈问题。
发展阶段
我国的批发市场发展是从八十年代开始的,经历了几个阶段:
在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批发市场完全掌握在国营企业的手里,依靠完全的行政手段,通过分配的方式,进行资源的配置。
随着改革的深入,1985年在
重庆率先提出了建设工业和农产品的
贸易中心,拉开了批发领域改革的序幕,把产品的商业批发模式改成自由贸易流通模式,产生了贸易中心,这是第一个阶段。
1989年商业部决定在国内建立批发市场,并开始组建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领导小组,从那时开始批发市场进入了的第二个阶段。从展销摆摊的交易方式发展到可以开展
中远期合约订货的交易方式,与此同时产生了期货交易所。
批发市场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在1998年,江泽民主席在“
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提出了要用电子商务的方法来推进中国的流通业现代化。国务院“十一五”经济发展规划也提出要稳固发展
大宗商品交易,并经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国内相继建立了广西食糖、吉林玉米,湖南金属等“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开始从一个局域性的有形市场转向全国甚至一个国际性的市场。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把有形的市场和无形的市场结合起来,既有网上拍卖和网上配对的即期现货交易,又有中远期的合同
订货交易。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管理规范》。这一法规明确规定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可采取
保证金制度、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把
T+0、
双向交易机制的一些手段引用到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中,为批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管理规范》这一国家法规的发布,也标志着批发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时代—电子商务时代。2005年,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意见》。2006年,中办、国办又通过了《2006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007年,国家
发改委信息办推出了《
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
地位作用
1.为买卖双方提供资金在线结算业务,避免了企业的“
三角债”问题
采用先进的交易结算
智能网络体系,在网上开展
集中竞价交易,由市场进行统一撮合、统一
资金结算,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交易后,市场为买卖双方进行资金结算,实时交收及时入账,保证双方收益的共同利益,从而避免了我国企业现存的严重的 “三角债”问题。
市场严格按照
国家标准划分商品等级,以每一种商品交易最大的等级为标准等级,同时挑选专业化仓库,向其授权代为定点交易仓库,由定点仓位对卖方出具符合市场交易标准的标准化仓单。可以做单不合格产品不入库,货真价实。
采用市场调剂,就近提货的方式替代自办配送的方法,方便买卖双方又充分利用定点仓库的地域优势,进一步巩固网下的物流基础。
4.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行业形成,对我国
现货贸易流通发展起到不可替代作用
生产企业需要采购,生产原料的企业需要销售,这就给“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客观基础。这些原料大部分都属于
季节性生产全年消费或少地生产全国消费的大规模原材料,企业要靠自己对商品的价格进行判断,按照供求情况变化,决定生产多少,消费多少,很多的流通企业也都通过批发市场采购原料,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的建立就是为了服务大宗原料商品的流通,成为行业的信息中心、交流中心、
物流配送中心和结算中心。
大特点
现货交易的所有条款包括商品的等级、质量、数量、色泽等都是预先规定好的,具有标准化的特点。
2、网上交易集中化
电子交易市场是一个具有高度组织化、严格管理制度的市场,交易最终在网上集中完成。
因为现货仓单的标准化,所以绝大部分交易可以通过反向对冲操作解除履约责任,交易者可以在价格低时买进现货仓单,等价格上涨后卖出
对冲平仓;也可以在价格高时先卖出,然后价格下跌后买进对冲平仓,双向获利。
履约金制度是众多交易商参与市场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电子交易市场通常提供的是20%-100%履约金制度,这样参与市场的交易商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履约金方式。
交易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实现当天买进当天便可以卖出。
优点
1市场规模巨大
从1997年开始,国内已经纷纷成立各种商品的专业交易市场,各
现货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金额成几何级增长。这充分说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让我们拥有了一个无限发展的空间。
2参与成员众多
a、现货生产商
大宗
现货商品电子交易有利于生产商降低现货的中转成本,杜绝了“
三角债”,加速了资金周转,是生产商最好的
商品销售大渠道。
b、现货使用商
电子交易市场指定仓库按国家标准检验
商品入库,杜绝了“假冒伪劣”商品上市,同时具备了完善的全国网下配送体系,是使用商最节省也是最放心的购物渠道。
电子交易市场上市的交易品种在现货市场中有较大的
价格波动幅度,完善的交易机制有利于投机者灵活买卖、风险控制,充分博取价格波动中的差价,从而获得投资回报。
信息明确、规律明显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是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
集中竞价、统一撮合、在线结算、价格行情实时显示,有利于交易商准确快速判断行情波动趋势。
3操作简单、投资见效快
交易商可以通过交易市场服务机构
委托下单,也可以通过服务机构申请交易市场摊位直接交易。交易商只需要选择
好交易品种,了解该品种近期价格波动情况,不必考虑商品质量,资金债券债务等问题,交易中可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者可长线持有
现货商品进行交收,也可
短线即时买卖对冲交易,套取差价,正所谓投资小、风险小、回报快、收益高。
交易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下称“本标准”)是我国物流领域及仓储、商品交易、增值服务方面的标准之一,与本标准同时制定及前后制定的相关标准还有 数码仓库应用系统规范、物流业仓储业务服务规范、以及物资银行业务服务规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耕中、于洋、
郭宇宽、张娥、刘旭渤、李雯峰、关键等。
本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参与方的功能、参与方的要求与管理、具体的业务规则、风险责任以及
信息披露。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运营,也可作为其他商品电子交易中心建设和运营的参考。并于2003年、2012年进行了修订。
交易要求
(a) 交易商只能代理业内交易,不得代理社会公众投资;
(b) 交易商应守法、履约、公平买卖;
(c) 交易商应保护好自己的交易商账号和密码,并对因其账号在电子交易中心使用所产生的后果全权负责;
(d) 交易商应遵守电子交易中心的章程、交易业务规则及有关规定;
(e) 交易商应与结算银行签订相应
协议书,在电子交易中心的结算银行开户;
(f) 交易商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
(g) 接受电子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电子交易中心行使管理职权时,可以按照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交易商进行调查,交易商应当配合;
(h) 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电子交易中心的相应规定。
未来发展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未来发展任重道远
2011、2012年,
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清理整顿交易所的相关文件,有关部门也相继开始处理。据《2012中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研究报告》,抽样调查国内400家规模较大的电子交易市场后发现,经历前期整顿之后,其中41家已经关闭,关停数量占总体的10%左右,仍有300多家交易市场继续运营。
业内人士认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加之我国
期货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导致此类市场发展过快、监管滞后、存在不少问题和风险隐患。如交易所遍地开花、盲目扩张、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上市交易品种五花八门、缺乏科学论证;违规炒作和
过度投机的
市场风险;交易资金安全和交易制度不规范的风险等。
对于
大宗商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技信息部主任何辉认为,首先是缺乏规范的行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建设滞后,也缺乏
行业自律,交易市场良莠不齐,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与
产业链的结合、标准化、一体化、行业体系仍有待加强,但这些是发展过程当中必然经历的,也是发展中要付出的代价。
专家呼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清理整顿之后的规范发展,总体方向应立足
现货、提升现货、服务现货、回归现货。首先,明确地方政府作为清理整顿的主体和作为监管的主体。其次,尽快出台规范市场的管理办法,成立行业协会,规范市场交易制度的规则。另外,要保障市场平稳运行,整合同类市场、关停并转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