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行政管理机关,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对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所属工作部门和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
历史沿革
1964年8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于大兴安岭成立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省辖市级),受大兴安岭会战指挥部和行政区所在自治区双重领导,地方行政工作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各林业公司设区政府,林场设乡(镇)政府。是时,大兴安岭特区属有松岭区新林区、塔河区。
1965年1月,林业部在大兴安岭会战区设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与大兴安岭特区人民委员会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
1966年4月20日,黑龙江省黑河专区呼玛县“嫩漠公路”以北和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为南部划入大兴安岭特区的行政区。
1968年4月,设呼中区
1970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领导。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和原属呼伦贝尔盟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全建制划归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原属牙克石林管局管理的阿里河甘河、吉文和克一河林业局划归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领导。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隶属于黑龙江省林业总局。
1970年8月5日,设古莲区和阿木尔区。
1977年3月,设图强区。
1979年5月30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鄂伦春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辖。原属鄂伦春自治旗的加格达奇、松岭区仍由大兴安岭地区管辖,原属地权不变。阿里河、甘河、吉文和克一河林业局划归牙克石林管局管辖。同年6月,大兴安岭林管局为林业部直属企业。
1980年9月4日,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大兴安岭行政公署,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1981年5月14日,古莲区改设漠河县,塔河区改设塔河县;图强区撤销。
1982年3月6日,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企业管理体制(计划、财务)单独运作,仍直属林业部,与行政公署合署办公
198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所在地加格达奇为县级区建制。
1996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成立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机构设置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办公室
大兴安岭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兴安岭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
大兴安岭地区审计局
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
大兴安岭地区统计局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
大兴安岭地区民政局
大兴安岭地区科学技术局
大兴安岭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大兴安岭地区应急管理局
大兴安岭地区交通运输局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大兴安岭地区水务局
大兴安岭地区商务局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大兴安岭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兴安岭地区粮食局
大兴安岭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区划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辖3个县4个区,23个镇,1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137个居民委员会,90个村民委员会
呼玛县辖2个镇,6个乡,8个居民委员会,64个村民委员会,即呼玛镇韩家园镇兴华乡北疆乡、白银纳乡、鸥浦乡、金山乡、三卡乡
塔河县辖3个镇,3个乡,29个居民委员会,11个村民委员会,即塔河镇盘古镇瓦拉干镇依西肯乡开库康乡十八站乡
漠河市辖5个镇,1个乡,5个居民委员会,7个村民委员会,即西林吉镇兴安镇图强镇劲涛镇、古莲镇、漠河乡
加格达奇辖2个乡,6个街道办事处,60个居民委员会,8个村民委员会, 即加北乡白桦乡卫东街道红旗街道曙光街道长虹街道、东山街道、光明街道。
松岭区辖3个镇,8个居民委员会,即小扬气镇古源镇劲松镇
新林区辖7个镇,17个居民委员会, 即新林镇、翠岗镇塔源镇碧洲镇宏图镇大乌苏镇塔尔根镇
呼中区辖4个镇,11个居民委员会,即呼中镇碧水镇呼源镇宏伟镇
现任领导
王青伟: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蒋迎娟:大兴安岭地委委员、地区行署党组副书记、副专员
吕英: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
黄志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
孙旭东: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
闫 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
葛洪海: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党组成员、副专员,地区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党委书记
(2024年1月更新)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25日,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
办公位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号
邮政编码:165000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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