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卫生局
大兴区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门
大兴区卫生局是大兴区人民政府原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
2、起草全区卫生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办法;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
3、统筹规划、协调本区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并实施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和服务标准。
4、负责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5、制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与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
6、负责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和实施细则、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7、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
8、拟订实施本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推广医学科技成果,培训社区卫生需要的全科医学人才。
9、制订并实施本区医卫人才发展规划和医卫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技术人才资格认定标准,负责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工作。
10、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11、组织推进全区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有关工作。
12、组织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及组织重大抢救。
13、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应用质量监管;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中供药。
14、研究拟订建立健全卫生事业的补偿机制、拓宽筹资渠道等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工作,研究拟订和管理医疗服务价格。
15、协助区政府物品采购中心对大型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3号
参考资料
大兴区卫生局.北京大兴信息网.
领导信息.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31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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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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