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也称
维修基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但都是依据
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而制定的细化条款。
何为公共?顾名思义就是除了你自己专属部分和其他业主专属部分之外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范围很广,如电梯,
发电机,
消防设备等等
当然,
物业管理费里边也包含了一个公共部位的
维护费用,但是,一定要详细的理解,维护和维修是有很大区别的,维护的是设施设备完好情况下用于采取的保养手段,以期达到使用时间更久的目的,如电梯公司
维护费等,就属于物业管理费支付的范围!
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
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什么情况下可使用大修基金,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作出明确规定,侵占、违规使用大修基金将受到处罚。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办法》规定,涉及大修基金的有: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
比例分摊;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其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房屋未全部出售的,开发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未出售部分的建筑面积所占比例分摊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
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由业主委员会制定使用方案,并在
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天以上。方案中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具体范围和内容,维修、更新、改造方案及工程计划,
费用预算及用款
进度计划。
根据《办法》,以下费用不能从大修基金中支取,而是由
物管费承担: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
养护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
有线电视等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前提是这些问题是发生在共用部位而非某个业主的家中。比如,某位业主家中出现漏水、
天花板坍塌等问题,则不属此列,不能动用大修基金。
当一项维修完成后,经区
房管局计算核实,按照住房面积或平摊费用,直接从业主各自的大修基金的账户中扣取。
读者周先生:2001年,我买了一套房屋,2009年我因欠王军钱,法院裁定将房屋抵给了王军,王军拿到
房产证后立即将房屋通过中介卖给了郑峰。王军、郑峰及中介三方签订的中介
买卖合同约定:“房屋转让
成交价为100万元,此价格包括屋内现有入墙固定装修、附属设施及大修”。并约定买卖双方三日内办理过户。现郑峰发现该房屋未交大修基金,请问,该房屋大修基金应由谁承?
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黄金如律师:你说的“大修基金”是
房屋维修基金,它是在房屋保修期满后,专门用于
物业小区内业主共用部分、共用设备、共用设施维护维修的
专项基金,例如:楼房的内外
承重墙、楼顶楼板、电梯等的维修,必须专款专用。该资金必须在办理
房屋产权前,交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代管,设立
专门基金账户。也就是说,商品房在未交纳房屋
维修基金前是办不了房产证的。买卖二手房,原先交纳的维修基金随产权人的变更,而顺转给买房人,买房人不需再交纳。本案中的买房人发现此房屋未交纳维修基金,可请求房管部门向开发商追讨。你、王军与郑峰均无义务交纳此房屋的维修基金。(记者 刘星)
重庆大修基金可购买国债 2011年01月26日 00:03
中华工商时报【据新华社重庆电】即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
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在
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购买
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并持有到期。
《办法》规定,利用业主交存的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禁止利用大修基金从事
国债回购、委托
理财业务及其他风险较大的理财或者投资,并不得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抵押等担保行为。
根据《办法》,结付给业主的大修基金存储利息、大修基金的增值
净收益以及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
经营所得、共有设施
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可以转入大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