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命是指
耶稣复活后对
门徒的指示,将其教导传到世界各地。这使命是基督徒传教士活动的一个主要依据。
新约记载
在各版本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对大使命有着不同的记载,而所有有关大使命记载都是描述在耶稣复活后发生的。
马太福音:耶稣指示门徒以圣父、圣子、圣灵为人施洗。
马可福音:耶稣警告那些不信者将被谴责,并且授予门徒行神迹的能力,譬如医病。
路加福音:耶稣告诉门徒要传授有关悔改和饶恕的道理,并许诺门徒将有力量。
最常为人引用的章节为马太福音第28章16-20节:
“十一个门徒往
加利利去,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了耶稣就拜他,然而还有人疑惑。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
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译: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解释
福音派的基督徒认为所有耶稣的追随者都有义务去传福音、教导和施洗。虽然最初这个使命所授予的只有基督的十一位门徒,但福音神学将大使命解释为所有基督徒都应遵守的方针,特别因为它似乎是重申创世记中亚伯拉罕与上帝所立的约。
评论者常将大使命与较早马太福音第10章所出现的有限制的使命比较,该处耶稣所交付给使徒的使命只局限在自己的民族犹太人身上,就是“以色列家
迷失的羊”。
文本批判学家发现在记载在马可福音中的文字并不存在于最早的两个新约圣经的希腊文抄本(梵谛冈抄本与
西乃抄本)中,对这样质疑所提出的解释是其他三处新约圣经已记载了相似的经文,并且在基督教历史上,绝大多数的教会都将这大使命的部分承认作为正典 。
有人相信,圣经上所记载关于大使命的几个内容已经实现了,例如:
门徒出去,到处宣传福音。(马可福音第16章20节)
这福音就是你们所听过的,也是传与普天下万人听的。(
歌罗西书第1章23节)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罗马书第16章25-26节)
因为不同福音书的大使命皆归因于
耶稣的复活、并未出现于早期抄本等证据,使得研究历史耶稣(例如耶稣研究会)之学者认为这些文字是在
圣经成书之后才加上的。
以上这种说法类似
犹太教的传统辨正,认为使徒保罗是始作俑者,将割礼这犹太规矩或律法分别出来,反而使得外邦人与犹太人也可以因信靠基督而归入主的名(
因信称义),成为
神的儿女,而不需要谨守犹太传统割礼有关。使徒保罗在
罗马书第三章清楚阐明,“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他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他也是我们的全人类的救主。在马太福音第28章16-20节,耶稣说这话是在
受死复活之后,他已经为了那些,所有在黑暗中被
辖制的罪人,付上死的
赎价,并战胜魔鬼,已经“承受万有”并“统领万有”,因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
...”可知神的心意是在拯救天下万国万民(“拯救万有”)。神拣选了以色列民作为他对人类救赎计划的一个起点(撒迦利亚书第二章21节),而不只单单局限在以色列家(
罗马书第一章16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