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官以大司马为长官,掌军事,所属有小司马、
军司马、军将、师帅、
旅帅以及
虎贲氏、旅贲氏、
方相氏、大仆、
职方氏等。后世北周依《周礼》置六官,《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
六官,设夏官府,以大司马卿为主官,所属有军司马、职方、
吏部、
司士、司助、左右武伯、兵部、大驭、司右、驾部、武藏十二中大夫及司射下大夫,以及诸大夫属官。又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兵部为夏官,兵部尚书为
夏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据《
史记·五帝本纪》注引应劭曰:“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也。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自颛顼以来。为民师而命以民事”注云:“颛顼氏代少昊者也。不能纪远。始以职事命官也。春官为木正。夏官为火正。秋官为金正。冬官为水正。中官为土正。”
《周礼》有六官之设,夏官司马掌军政、军赋。《周礼·夏官·司马》:“乃立夏官司马。使帅其属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国。”另据《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记载:“周官则备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
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北周仿《
周礼》。置夏官大司马为六卿之一。秩正七命。唐、宋以降。司天台的属官有夏官正、副各一人。秩正五品上及正六品上。协助主官掌占候天象、预造年历。凡元日、冬至、朔望、朝会及大礼。具服朝见奏事。明洪武十三年。设四辅官。以四时为号。诏天下举贤才之士。有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其中夏官兼太子东宫幕僚。《明史·职官志一》:“洪武十三年……九月。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注》:“置四辅官……以……杜敩、赵民望、吴源为夏官。兼太子宾客”。
按:这是现有词典的错误解释。著名词典学家、语言学家王光汉《词典问题研究-辞书编纂与食古泥古》指出:《周礼》中所言各“官”,俱不当以现代汉语“官名”或“职官名”之义释之。“官名”或“职官名”今当被理解为县令、宰相之类官职名称,然《周礼》之“官”,实乃职事或部门之称。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后世沿而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唐武则天时曾一度复六部为六官之称,可见六官即是六个行政部门。《汉语大词典》“天官”释“官名”,“工部”条释“古代官署名”,证其对“天官”之“官”惑于今解。其“地官”条亦如是。六官除冬官外,它五官均有《序官》言其建制,若详考其建制,据其建制所言无不有“胥”、“徒”若干人想,当亦不致有此迷误,而当将六官之“官”作机构、部门解。天官所列各官建制,无“士”以上等级者有“酒人”、“浆人”、“笾人”、“醢人”、“盐人”、“缝人”等;地官“舂人”、“饎人”、“槀人”等,春官“守祧”等亦俱无“士”以上等级人。若因其各隶于“天官”、“地官”、“春官”之属而指为官名,则是以奴为官矣。如“酒人”条,《辞海》、《辞源》俱列为官名。《序官》言:“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所谓“奄”,即阉者,郑氏就“奄上士”有注云:“奄称士者,异其贤。”贾公彦疏曰:“案上酒人、浆人等奄并不称士,则非士也,独此云,以其有贤行命为士,故称士也。”所谓“女酒”,郑氏注云:“女奴晓酒者,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至于“奚”,已有定说,乃奴隶之称。由此可见,“酒人”乃职事之名。又如“伊耆氏”,《汉语大词典》据《周礼·秋官》亦列为官名。《序官》曰:“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孟子·万章》谓:“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可见即使是下士,今称其为官,似亦不大合适。《周礼·冬官·总叙》未言建制,仅叙其事,然据事而推,“冬官”之“官”亦非今之“官”义。然《辞源》此类词目收之甚多,有的释为工匠之类,有的亦以官名释之。如“氏”、“轮人”、“凫氏”等即释为官名。其“轮人”条云:“周官名。掌制造车轮及有关部件。《墨子·天志上》:‘譬如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参阅《周礼·考工记·轮人》。”既言轮人之事乃制造车轮及有关部件,而又释以“周官名”,岂非受“冬官”之“官”误与?《墨子》之证,亦示其乃工匠之类。《庄子·天运》记轮扁斫轮事,轮扁之“轮”即轮人之义,其辛苦操作,岂今所谓“官”者所为?又“氏”条释为“周代掌管冶炼铸造的官名之一。掌制量器。”而“ ”字义之二又释“古代金工的一种”。一释为官,一释为工,盖“氏”属“冬官”,而《总叙》又谓其为“攻金之工”,致使编者莫知所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