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教义大意乃是说,基督的神性并非取了完全的人性,因此他只有一种性情。这类说法产生的原因,是因着某些
亚历山大学派(Alexandrian School)的教父,不能接受安提阿学派(Antiochene School)所说基督里有神人二性同时共存的说法。基督一性论源于第三世纪,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后产生了两种主要变体,较早的版本是以老底嘉(Laodicea)监督亚波里拿留(Apollinarius)为名的
亚波里拿留主义(Apollinarianism)。这理论早在主后三五 年左右便出现,而在主后三七一年之后,在教父之间引起剧烈争执。而较晚期的版本,则是约在主后四四 年左右,由君士坦丁堡的修士欧迪奇(Eutyches)所提倡的基督一性论。亚氏认为基督在成肉体后只有一性(μιαφυσι),就是『道—身』(Logos-Body)性。并且基督既是无罪的,他必定不具有与罪人相同的人性,因此不能说基督有神人二性。而欧氏则认为基督的人性乃是调和并消失在神性里,并产生一非人非神的第三性。这两类一性论,都在教会历史上被定罪为异端。
亚波里拿留主张,基督是一个『道—身』的人位(亚氏用υποστασι与προσοπον来描述),若是将基督里面的神性与人性分开,信徒的救赎就会受到威胁。对他而言,所有将基督神性与人性分为『神的儿子』与『人的儿子』来讨论的,都是相信基督是『二』不是『一』,是以为神与人只是表面上结合,而不是神成肉身。不仅如此,亚氏的基督论也是基于柏拉图主义(Platonism)的三元论(Trichotomy)人观。这种理论将人分为三部分:肉身(body)、感觉魂(sensitive soul)以及理性魂(rational soul)。而在理性魂里有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就是人能任意犯罪的来源。因此亚氏认为道(Logos),只是取了耶稣人性中的肉身以及与肉身紧密相连的感觉魂,有犯罪倾向的理性魂则被神圣的道(Logos)所取代了。亚氏认为去掉耶稣理性魂的功用,一面可以避免基督里面有两个意志(will)的冲突,又可以保证基督的无罪与纯洁。因此,亚氏相信,在基督里只有『一个神成肉身的本性』(μιαν φυσιν του θεου λογου σεσαρκωμενην, the one sole nature incarnate of the Word of God),这个在道成肉身中形成的位格,可以说就是神。换言之,亚氏教导,在基督里道和身体联结在一起,因此基督只有一个性情,并且就是那神圣的性情。
显而易见的,亚氏的基督论过分强调基督的神性到一个地步,以致丧失了他完整的人性。他为了要保持他神性的完整与其身位之一致性,牺牲了基督人性的完整性,结果导致基督的人性只是他人性中的身体,而异于常人完整的人性。这是不合乎新约圣经启示的—基督与我们同有血肉之体。因此亚氏理论在主后三八一年的第一次康士坦丁堡会议中被定为异端,甚至连他的挚友亚他那修及
加帕多家教父,都在大会中反对他为了强调基督里神人的『一』,而牺牲基督完整的人性。至于修士欧迪奇的一性主义,因涉及误解基督神人二性的关系,将于稍后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