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农村老龄服务保障体系和老龄社会治理体系。走出一条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互助养老之路,需弘扬互助文化,建立现代乡村互助共同体话语;要多渠道筹资,增加农村互助养老资金支持;要延伸拓展功能,加强农村互助养老组织建设;要加强规范指导,提高互助养老的服务质量;要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农村互助养老设施的功能。
应当加强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建设,解决农村养老“物”的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尝试把农村五保困难老人集中到敬老院,但由于发展时间短、
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农村敬老院普遍面临屋舍简陋、
交通不便、物资供应不足的困难。因此,在鼓励
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养老建设的同时,还须加大政府财政的投入,为
农村地区兴建一批质量可靠、管理科学的养老机构,为农村养老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次,完善农村地区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农村养老“钱”的问题。当前,普惠式的农民
养老保险已经在一些地方试点,
医疗保险的“乡村版”
新农合也逐渐实现了全覆盖。但客观来讲,两种保险的保障水平仍然很低,难以满足农村地区老人生活和医疗的需要。事实上,相对于“收入高、保障也高”的城市而言,社会保障在农村有更大的作为,这也是“城市反哺农村”最紧要的领域。
此外,应当引导年轻人投身农村建设,为赡养老人创造“人”的条件。农村养老难,
劳动力短缺是一大因素。一方面,很多农村老人的
子女在城市工作生活,老人的日常生产和生活缺少年轻人帮助;另一方面,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缺乏专业护理人才。
大城市人满为患、
农村却留不住年轻人,这就必然导致农村人口结构越来越“老”,从而制约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要打破这一制约,需要增加农村养老服务岗位的吸引力,还要清除农村老人投靠城市子女的政策障碍,方便子女就近赡养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