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9年8月23日生于
堪萨斯州的加尼特一律师家庭。幼年随家迁居伊利诺斯州。曾在大学学习一年便辍学,他去他父亲的事务所里学习法律,1892年,经过不懈努力的他终于成为芝加哥的著名律师。从1903年到1911年,马斯特斯与克拉伦斯·道伦合开法律事务所。晚年他住在纽约。
马斯特斯于1898年开始以不同笔名在芝加哥报纸上发表诗歌,以1915年出版现实主义作品的《匙河集》成名。他的诗歌仿照古希腊悼亡诗形式,将他当律师时所接触的各种人士、各种隐私,以虚拟的“匙河镇”上形形色色的人物作了214首墓志铭诗。这些作品通过一个个死者的颂诉呈现出一个个不同的生动形象,从而构成一幅美国中西部小城镇的缩影。
马斯特斯的诗中既有对小人物的怜悯和同情,又有对伪善者的揭露与讽刺;既谴责了鼓舌如簧的政客、报界人物和牧师,又谴责了不义的
帝国主义战争。为后来写同样题材的诗人开辟了一条道路。1916年该诗集出版修订本时,扩充为243首,并增加了序诗《山冈》。诗集出版后,人们争相购买,影响至今不衰。
马斯特斯的诗语言通俗流畅、形象生动、戏剧性强;与同代诗人相比,突出特点是他的语言俏皮辛辣。他是一位多产作家,除诗歌外,他还写过小说、散文和剧本,一生共有诗歌、小说和传记50多部。但都没有超出《匙河集》达到的水平。曾为林肯写过传记《林肯其人》,以其对林肯的否定描述而著称。另1936年出版有自传《匙河对岸》。1950年3月5日,他因病在
宾夕法尼亚州一所医院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