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及用量:1.一般应用:肌注:每次5~10单位。极量为每次20单位。2.肺出血:可静注或静滴,静滴加等渗盐水或5%葡萄糖500ml稀释后慢滴,静注加5%葡萄糖20ml稀释慢注。大量肺咯血,静注10单位。3.对产后出血:必须在胎儿和胎盘均已娩出后再肌注10单位,如作预防性应用,可在胎儿前肩娩出后立即静注10单位。4.对临产阵缩弛缓不正常者:偶亦用于催生,但需慎用,以5%葡萄糖液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
其它:1.高血压、
冠状动脉疾病、
心力衰竭、
肺原性心脏病病人忌用。2.凡
胎位不正、骨盆过狭、产道阻碍等均忌用本品引产。3.因能被消化液破坏,故本品不宜口服。1.冷藏,使用时应注意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