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
财政体制划归地方财政的收入,主要包括国内增值税(25%部分),出口货物退
增值税7.5%部分(冲减收入),
企业所得税(除铁路运输、国家邮政、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等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外,纳入共享范围企业所得税40%部分),
个人所得税(40%部分),
营业税和
城市维护建设税(除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等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外),
资源税(除海洋石油资源税外),
证券交易印花税(3%部分),
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烟叶税,
非税收入等。
在概念上,应将地方本级收入与
地方财政收入做区别。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地方财政年度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