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二分之一。多层和高层建筑物需要较深的基础,为利用这一高度,在建筑物底层下建造地下室,既可增加使用面积,又可省去房心回填土,还算比较经济。在房屋底层以下建造地下室,可以提高建筑用地效率。一些高层建筑基地埋深很大,充分利用这一深度来建造地下室,其经济效果和使用效果俱佳。地下室的按功能分,有普通地下室和防空地下室;按结构材料分,有砖墙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地下室,按构造形式分,有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简介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 1/2 者为地下室。(注:引自GB/T50353-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地下室是建筑物中处于室外地面以下的房间。在房屋底层以下建造地下室,可以提高建筑用地效率。一些高层建筑基础埋深很大,充分利用这一深度来建造地下室,其经济效果和使用效果俱佳。
地下室的类型按功能分,有普通地下室和防空地下室。按结构材料分,有砖墙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地下室。按构造形式分,有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即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 ,且小于等于1/2 者。这类地下室一部分在地面以上,可利用侧墙外的采光井解决采光和通风问题。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的,称为全地下室。
全地下室并不只局限于地下室顶板完全埋在室外地面以下的地下室,同样包括顶板高于室外地面的地下室,前提条件是只要高出室外地面的平均标高的高度不大于地下室房间平均净高的1/2,同样是全地下室。全地下室外露地面以上部分(露出部分小于房间平均净高1/2)侧墙上同样可以开窗或通过采光井解决采光和通风问题。地下室外露侧墙上是否可以开门窗、或门窗是否临街,与判定是全地下室还是半地下室没有任何关系,判定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与该地下室房间净高的高差在那个范围内,在半地下室的要求范围内就是半地下室,在全地下室的要求范围内就是全地下室,与其他任何因素均没有关系。
组成
地下室一般由顶板、底板、侧墙、楼梯、门窗、
采光井等组成。
地下室的顶板采用现浇或
预制混凝土楼板,板的厚度按首层使用荷载计算,防空地下室则应按相应的防护等级的荷载计算。
在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时,地下室的底板不仅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垂直荷载,还承受地下水的浮力,因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抗渗透能力和抗浮力的能力。
地下室的外墙不仅承受上部的垂直荷载,还要承受土、地下水及土壤冻结产生的侧压力,因此地下室墙的厚度应按计算确定。
地下室的门窗与地上部分相同。当地下室的窗台低于室外地面时,为了保证采光和通风,应设采光井。
采光井由侧墙、底板、遮雨设施或铁箅子组成,一般每个窗户设一个,当窗户的距离很近时,也可将采光井连在一起。
防潮防水方案
地下室的外墙和底板都深埋在地下,受到土中水和地下水的浸渗,因此,防潮防水问题是地下室设计中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一般可根据地下室的标准和结构形式、
水文地质条件等来确定防潮、防水方案。当地下室底板高于地下水位时可做防潮处理。当地下室底板有可能泡在地下水中时应做防潮、防水处理。
防水施工方案
方案一:外防外贴法施工
外防外贴防水法,即在底板垫层上铺设
卷材防水层,并在围护结构墙体施工完成后,再将立面卷材(防水层)直接铺贴在围护结构的外墙面,然后采取保护措施的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法。这款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案其优点是随时间的推移,围护结构墙体的混凝土将会逐渐干燥,能有效防止室内潮湿,但当基坑采取大开挖和板桩支护时,则需采取措施,以解决水平支撑部位影响地下室堵漏的问题。
方案二:外防内贴法施工
外防内贴法是在底板垫层上先将永久性保护墙全部砌完,再将卷材(防水层)铺贴在永久性保护墙和底板垫层上,待地下室防水层全部做完,最后浇筑围护结构混凝土。这款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案是在施工环境条件受到限制,难以实施外防外贴法而不得不采用的一种地下室堵漏施工方法。
方案三:离壁式衬砌防水施工
该地下室防水施工方案除在围护结构的混凝土墙体及其内表面采取防水措施外,为达到地下室堵漏施工要求,再在主墙内侧增设1道离壁式内墙。该地下室防水设计方案虽属多道设防并有利于排水,但存在造价高,围护结构墙体不易得到充分干燥,以及较难确保柱、墙混凝土接缝部位的水密性等问题。
防潮、防结露构造
一.地面构造设计标准
1.住宅功能房间构造地面做法(只用于挖方区)
1.1素土分层夯实或基岩整平,结合周边排水系统找2%坡;
1.2 100mm厚C15素
混凝土垫层,表面收光。根据排水方向,设置排水管网,并接入周边排水系统;(若在回填区域,需在混凝土垫层下面做250mm厚手摆片石);
1.3 砌筑砖墩,高度500mm(架空板高度),砖墩采用200mmX200mmMU10烧结页岩实心砖,M5水泥砂浆砌筑,间距根据房间尺寸和排板需要设置。架空板支承在砖墩上,板厚60mm,宽600mm,长600~1200mm,C25混凝土,板内主筋Фz7200,分布筋Ф6.5 250,HPB235钢筋,受力筋保护层厚度为15mm,分布筋放置于受力筋内侧,板在墙(砖墩)上的搁置长度不低于80mm,且连接处应座浆处理。板缝嵌填微膨胀
细石混凝土,防止整浇面层时漏浆和开裂。
1.4 在房间外墙砌体根部设置同墙厚、500mm高C20
素混凝土反坎且室外地面以下的墙体采用MU10烧结页岩实心砖,M5
水泥砂浆砌筑,外墙做700mm防水(高度从室外成熟面起算)。房间隔墙砌体沿墙长在架空板下每600~900mm设置200mmX500mm孔洞,并在房间门洞口宽度范围全架空,以确保各房间之间相互连通。
1.5室外为入户花园、阳台、院馆、私家花园时,外墙在架空板上设200高同墙宽的C20素混凝土反坎,并做700mm高外防水(高度从室外成熟面起算)。门坎处防水翻至反坎上表面。
1.6 厨房、卫生间所有砌体下均设同墙宽、高度为高出室内完成面200mm的C20
素混凝土反坎;
1.7 外墙临空的房间,在临空外墙上每间设置1~2个通风百叶窗(尽量设置在阳光窗台板或阳台板下),百叶窗高200~300mm,宽200~400mm,窗顶标高为架空板底。当室外为种植土或回填土时,在外墙上设置ф110PVC管作为通气孔,保证通气顺畅并作好防雨措施。
1.8 在架空板上浇40mm厚C20细石混凝土整浇层,内配Фz5 200冷拔钢丝网,钢丝网位于整浇层中部,整浇层需设置分格缝。
1.9 室内填充墙体(厨房、卫生间墙体除外)在架空板底设置20mm防潮层(掺水泥用时5%的防水剂)。
1.10控制好室内外高差,做好排水系统。
2.住宅房间结构板架空地面做法(只用于填方区)
2.1 架空结构板。
二.地下室外墙构造设计标准
1.地下车库及商业用房外墙(有覆土范围)
1.1 回填土分层夯实;
1.2 100mm/120mm厚砖墙保护层;
1.5 20mm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
2.地下及半地下功能房间(别墅及花园洋房地下会所)外墙(有覆土范围)
2.1 回填土分层夯实;
2.2 100mm/120mm厚砖墙保护层;
2.3 50mm厚挤塑聚苯板;
2.4 自粘卷材或聚氨酯涂膜防水层;
2.5 20mm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
2.6 钢筋混凝土自防水墙体,局部打点找补;
2.7 150~200mm宽空气层,间隔层两端设置满足通风要求的通风口或通风百叶与室外连通,地面留设通气口与架空层连通或室外连通;
2.8 200mm实心砖墙;
2.10水泥基类耐水腻子。
说明:优先考虑开窗(洞口)通风。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国家颁布的《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6.9.7 地下室、
半地下室应采取
防水、
防潮及通风措施,采光井应采取排水措施。
8.2.11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
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应设置集水设施用污水泵排出。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5.4.1 住宅的卧室、
起居室(厅)、
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
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
5.4.4 住宅的地下室包括车库、储藏间等,均应采取有效防水措施。
8.2.9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
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低于室外地面,故不应与上部排水管道连接,而应设置集水坑,用污水泵单独排出。
防空地下室的作用
回顾20世纪90年代的几场现代高科技战争的情况,防空地下室的防护作用大概包括如下:
一、现代战争的特点决定了一般人防工程不是敌方空袭的直接目标,至少不是主要目标
未来的战争是高技术条件下局部的战争,空袭的主要手段将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常规武器袭击,核武器将作为战争的威慑力量。空袭作战的基本方式,已从大面积的饱和轰炸,转为精心选择关系战争全局和具有战略价值的政治中心、重兵集团、重要基础设施,以及指挥、通信、交通枢纽等关键性目标实施精确打击。
一般人防工程不是敌方空袭的直接目标,这是人防工程和其他国防工程如重要武器的发射工事,各种战场工程和指挥工程的重大区别。这一认识在核空袭条件下早已被人民所接受,没有人认为人防工程是核打击的主要目标。“
结建”防空地下室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量大面广,比较分散,绝大部分位于城市居民区内,它不是敌方空袭的主要目标,人防工程的作用是保护城市居民免受空袭的附带损伤。
二、在现代空袭条件下,按现行防护标准建设的人防工程体系具有较好的总体防护效能
《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中规定的人防工程现行防护标准,是以抵抗核武器冲击波地面超压为分级的基本指标,同时也具有对常规武器空袭的防护要求。一般人防工程当然(包括“结建”防空地下室)不要求抵抗航弹的直接命中,但要求采取技术措施,限制航弹直接命中的毁伤威胁。只要布局合理(离开重要目标一定距离),被直接命中的概率极低。因此,它具有相当的安全程度。对于量大面广的
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考虑抗航弹直接命中,提高工程的防护能力,不但我国的经济力量无法承受,而且对提高掩蔽人员的生存能力改善很小。所以,人防工程划分防护单位和抗爆单元能减少毁伤的范围,从而能够大大降低战争的危害程度,能有效提高“结建”防空地下室内人员生存概率。
从广义上讲,一切地下建筑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抗常规武器爆炸的能力,结建防空地下室也不例外。在非直接命中的条件下,即使是抗力等级最低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也能有效抵抗弹冲击波和弹壳碎片的冲击,能够承受飞散的建筑材料碎片产生的荷载,保障位于防空地下室内人员的安全。
位于地下的防空地下室具有良好的防爆、防火功能。一般情况下,对空袭后地面上发生的次生灾害包括城市大火、化学品爆炸、地面建筑物倒塌、空气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断水、断电等,均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空地下室的隔离通风和滤毒通风系统能够阻止空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核、化、生物质进入人防工程从而保障了工程内人员的安全。
三、提高认识,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确保工程质量
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建设。但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局部地区的政治磨擦,武装冲突还在继续,天下并不太平。我国周边地区也依然存在着不安定因素,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牢固树立战争观念,加强国防建设和人民防空建设,做好应付战争的一切准备。依法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不仅对提高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存战争潜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而且对维护世界和平,延缓和制约战争的爆发也将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周期长,靠临战突击是来不及的,必须结合国家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建设单位要自觉履行人防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义务,在开发建设民用建筑的同时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单位则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战术技术要求的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认真把好图纸审查关、质量监督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
结建”防空地下室的质量,使其在现代战争中,能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