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款是指在规定的
库款报解整理期和决算清理期内,收到的应属于上年度的款项和收回的不应在上年度列支或其他需要作为在途款过渡的资金数
所谓在途款是指在途未达款项。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在途款是指在规定的决算
清理期内,收到应属于上年度
收入的款项和收回上年不应列支的款项,或需要通过“在途款”科目过渡处理的资金数。这些款项,在发生时虽然款已收到,但却是属于上个年度的,从上年度的角度来看,这些款尚未到达,需要用“在途款”作过渡性核算。
由于库款的报解需要一定的时间,年终就会存在国库经收处或者各级国库已经在年前收纳,以及在清理期交纳应属于决算年度收入的款项,但是尚未转到支库或者尚未报解到各该上级国库的各种收入,这些款项称为在途款。对“在途款”科目的登记要求如下:
1.本科目核算决算清理期和
库款报解整理期内发生的上下年度收入、支出业务及需要通过本科目过渡处理的资金数。
2.决算清理期内收到属于上年度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上解收入”等收入科目;收回属于上年度拨款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拨经费”或“一般预算支出”等科目;冲转在途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