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审计
工学术语
在建工程审计是对正在建造或购置的有形固定资产的审核、稽查。其对象是已按计划进行建造或购置但尚未完工,或已经完工但尚未办理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其主要内容:(1) 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现象,建设工程计划的编制是否基于充分的调查研究,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设备、材料和施工力量是否充足。(2) 企业正在建设的项目是否办理了正式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批准程序。(3) 施工单位的选择是否采取了投标等正当方式,建设工程的各项条件是否符合。 (4) 检查施工进度,看其能否及时建成交付使用。(5) 审查已经竣工的工程项目是否办理了交付使用手续。对于已经竣工但尚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或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工程项目,审计人员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针对不同的原因,应建议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定义
在建工程,是指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包括自营工程、出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主要内容
1.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并为企业所实际拥有;
2.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合规,有无挤占或漏记在建工程成本的行为;
3.已完工程否及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竣工决算是否正确;
4.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程序
在建工程审计的目标主要是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所有权的当属、本年度增减变化的记录完整、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以及会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等。审计实务中,一般主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检查本期在建工程增加、减少数。了解在建工程相关预算、结算、决算资料,在建工程核算政策、相关工程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检查在建工程交付使用、竣工、完工情况及工程进度等。
3.检查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构成内容,并实地观察工程现场,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
4.查询工程项目投保抵押情况。
5.确定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31 17:42
目录
概述
定义
主要内容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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