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价,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
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价值总和,其权利特征是出让
土地使用权。它既可以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款,又可以是出让土地权利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款。出让
地价是
地租的资本化。它不受政策因素的影响,也不受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拆迁安置补偿成本的影响。所以,在土地一级市场中,
土地出让金既有政策价又有市场价;在土地二、三级市场中,出让
地价是完全的市场价。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时所收取的土地权益,以划拨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抵押等市场行为必须补办出让手续,交纳出让金,方可办理土地登记。
土地价格,它的内涵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价值总和,其权利特征是
出让土地使用权。
两者均属价格范畴,都应统称土地使用权价格。只是在不同的土地权利流转,不同的政府行业政策,不同的土地利用状况下,
土地价格的称谓有所不同,有时称土地出让金,有时称出让地价。
土地出让金是政府要收取的土地收益(
地租),即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款。
土地出让金有时带有政策因素,它可称出让
地价,又可称纯土地出让金或净土地出让金,即部分出让地价。
(1)
土地出让底价主要是根据土地出让年限、用途、地产市场行情、出让双方的心态和投机因素等确定的待出让宗地(含成片出让土地)的地价,即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政府控制的最低标价;
有实际
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
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
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
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划拨土地使用权
成本价格占
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
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