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1号)规划:重点打造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国际性综合
交通枢纽,建设昆明、
乌鲁木齐、
哈尔滨、西安、郑州、武汉、大连、厦门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国际人员往来、物流集散、中转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通达全球、衔接高效、功能完善的交通中枢。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建设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及枢纽港站“三位一体”的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系统。建设面向世界的
京津冀、
长三角、
粤港澳大湾区、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四大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集群。加快建设20个左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以及80个左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形成以北京、天津为中心联动石家庄、雄安等城市的京津冀枢纽集群,以上海、杭州、南京为中心联动合肥、宁波等城市的长三角枢纽集群,以广州、深圳、香港为核心联动珠海、澳门等城市的粵港澳大湾区枢纽集群,以成都、重庆为中心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枢纽集群。建设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深圳、成都、重庆、沈阳、大连、哈尔滨、青岛、厦门、郑州、武汉、海口、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20个左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