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马克思写于1864年10月21~27日,收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在这里,对英国10小时工作日法案再次作了评价,并提出无产阶级关于国际法指导原则的主张。第一,肯定英国议会通过10小时工作日法案的进步意义。《宜言》中赞扬工人运动在过去的年代里获得的成果,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英国工人经过几十年的斗争,终于迫使议会在1847年6月8日通过10小时工作日法案。这个法案产生非常良好的后果,以至于欧洲大陆上的大多数政府都不得不在作了或多或少的修改之后采用英国的工厂法,而英国议会本身也不得不每年扩大这一法律的应用范围。法案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由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曾声称,对于工时的任何立法限制必然要为不列颠工业敲起丧钟。所以,在英国和欧洲其他许多国家里,10小时法案的最终通过和实施,不能不是一个重大的实际的成功和原则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在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面前公开投降了。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成果的局限性。这个法案既不能打破资本主义垄断,也不能从根本上减轻和消灭大众的贫困。为了工人获得彻底解放,必须摧毁资产阶级的政治特权,“所以,夺取政权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伟大使命。”为此,第一步就是使工人们联合起来。正是这一信念,促使了第一国际(工人协会)的建立。第二,私人关系间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正义的准则,应该成为国际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宣言》写道:“野蛮强国所从事的大规模的不曾遇到任何抵抗的侵略,给工人阶级指明了他们的责任,要他们洞悉国际政治的秘密,监督本国政府的外交活动,在必要时就用一切办法反抗它;在不可能防止这种活动时就团结起来同时揭露它,努力做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国际关系的至高无上的准则。”这里提出的私人关系应该遵循的那种道德和正义的准则在国家间的运用,包括这样一些内容: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战争;坚持各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偏见;坚持和维护各国工人的兄弟般团结,反对分裂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国际法的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