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
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这里讲的国有资产流失,首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当事人限定在掌握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或管理者。其次,这些当事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违法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再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必须是直接违反了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产生了结果或不加以制止必然发生国有资产流失不良后果的。
简介
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出资者、管理者、经营者,因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既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
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和前提。
成因
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较为普遍,其成因:一是“区域利益”作祟,盲目引进,重复建设。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有上千亿元的投资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我国几乎每个省都有彩电生产线,然而,彩电生产线的利用率只有45%;各地区为振兴地方经济,不注重实效,盲目引进冰箱、洗衣机生产线,但由于市场及产品本身质量等因素,只好纷纷停产,其生产线的利用率只有40%。
由于市场的暂时过热,加上“区域利益”的驱动,从而鼓舞了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及
企业经营者的获利信心,最终导致决策失误。二是决策不民主,
一言堂。为使企业能在更宽松的环境中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改革提出了新思路:政企分开。政企分开后,企业摆脱了众多婆婆的干预,得以快速发展。但同时暴露出来一个
不容忽视的问题:
法人代表一人说了算,即:一个脑袋、一个思想、一支笔、一张嘴。某电视机厂,是我国最早的电视机生产厂家之一,1988年到1990年间,厂长一个决策,投资6000万元与日本一家公司
合资兴建
空调器厂,
利润分成与外方实行倒四六;而后又投资3000万元引进国外平绕行
输出变压器生产线,由于选择不当,无法使用,成了一堆费铁;后又投资1亿元从美国引进纸箱生产线,因产品无市场,到目前为止设备仍无法启动。
资产流失途径
在破产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
价值规律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市场机制运行的形式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其结果当然符合“优胜劣汰”这一
自然规律。在这种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
企业破产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正是由于
商品经济客观
发展趋势的冲击,破产才应运而生。据初步统计,从1988年试行《破产法》以来,全国共审结
破产案件2000多件,已破产的企业当中,绝大部分企业占用大量
国有资产,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破产的主要动机是逃避债务,企业破产了,
银行贷款理所当然地予以核销。“破产有利”、“先分后破”的现象相当严重,破产企业中的资产流失,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渠道之一。
党的十五大以后,股份制在
国有企业改革中普遍推广。这种新体制的实施,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
重振雄风、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但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的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总结出如下现象:
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一些
股份制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对国有资产高值低估。最常见的手法是对其中
有形资产部分按原值等价折合入股,如对土地、房产等大宗不动产按原购入价评估,不计其市场升值部分。相当一部分企业甚至把原来国家拨给的土地,不计价折合成国家股份划作自己企业的
法人股,对国有资产中的专利、商标、
商誉、品牌等极具价值和增值潜力的
无形资产,则不予评估或按极低的
价格评估,有意无意吞噬国有资产。
二是将
公有资产按比例送给个人。一部分人认为:职工是企业的主人,是财富的创造者,在改制中为保护一己私利,将
公有财产无偿量化给个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在红利分配时,
国家股、
集体股、
个人股同股不同利。不合理的
利益分配造成
国有资产流失,据
国家体改委与财政部估计,仅1997年国家应得的收益流失约3亿元以上。四是
改制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改制前单位负担。
据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供的资料表明,仅1992年全国与外商合资合作的8550家国有企业中,有5000多家的675亿元账面资产没有经过评估,按45.2%的升值率(有关部门计算的)计算,一年中就流失掉305亿元。
企业
经营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国有资产的运营,一些企业经营管理混乱,没有章法,不按照严格的
组织程序办事,对项目的开发不作充分的调查和科学的论证,拍脑袋定盘子,致使
决策失误;粗放式的
生产技术管理,造成生产技术效率低下,从而导致企业整体效益下降,甚至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某冷冻厂投资2000万元建立两个万吨冷库,其
利用率仅有13%,每年折旧及
贷款利息共400万元,企业每年亏损200万元。此外,
企业资产流失与管理不善有
直接联系,
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大量的账外
国有资产。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推算:全国预算内国有企业账外
固定资产净值约147.6亿元。
财政性蚕食
财政性蚕食形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
财政赤字向银行透支。这部分早在历年
财政预算中支出的资金,财政不可能、也无法归还
金融部门,实际上是财政侵食了
金融资产;
二是银行垫付款项认购国债。自1981年到1998年全国发行
国库券累计511.3亿元,银行认购167.4亿元占32.7%;
三是财政应补
企业亏损未补款项。这部分资金实际上是让
银行信贷资金垫付了。这三项合计,财政蚕食金融性国有资产达1100亿元(《
资本经营论》114页)。
无形资产、土地不入账
会计改革之前,无形资产在我国得不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时至今日,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尚未估计入账,企业的权益无从体现,商标、
专利权、专利等无形资产流失于账外。
自然资源未纳入
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土地未被列入
固定资产,频频被蚕食侵占,招商引资不作价,流失严重。
激励制度设计问题
一方面,由于法制不健全等等原因,管理层在收购时可以大量压低
收购价格,以远低于
市场价的价格收购。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规定一般是经营不善的企业才MBO,而MBO往往有利可图,这使得管理者有激励故意使
经营状况变差,比如能收回的账款不收,等等。
防治措施
健全制度体系
近两年,国资委就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制度有27个,包括进一步修订完善的,也包括新制定的,一系列的制度出台为加强监管奠定了很好的制度基础。
构建监督闭环
监督从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一直到追究责任,应该是形成一个闭环。所以这几年尤其是去年,国资委在职能转变、内部机构调整过程中新设了三个监督局,监督局和
监事会与业务厅局形成相互配合,形成发现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的一个工作闭环。
加大重点环节监督力度
盯紧了重点环节,包括强化对
企业改制重组、
产权交易,还有重大投资这方面的监督力度。你刚才提到海外监督,这两年国资委也把
海外经营的监督作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系统的加强了对国有企业海外经营的监督,采取了常态化的
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这两年国资委的工作力度在不断地加强。
强化违规经营责任追究
闭环到最后,要划到最后的句号。去年出台了一个文件,是国有企业违规
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这两年在落实这个制度过程中,对
中国铁物、
中冶集团的重大国有资产损失案件开展了
专项调查和责任认定,对相关领导人也作出了严肃处理,并且公开进行了通报,引起了
中央企业的高度重视、高度警觉。
《意见》提出五方面举措。一是着力强化企业
内部监督。二是切实加强企业
外部监督。三是实施
信息公开加强
社会监督。四是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五是加强
监督制度和
能力建设。完善企业
国有资产监督法律制度,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监督办法
以政府主导经营
国有资产,既是中国传统
经济体制的显著特征,也是改革以来延续尚未从根本上转变的
经营模式。国有企业改革遇到的各种困难大多与政府主导经营有关,这甚至包括改革的措施安排在内。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规范要求,国有资产的经营必须是立法主导,彻底改变以政代法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