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结构也称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
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内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国家整体和部分之间相互关系所采取的制度形式。国家结构的选择受制于经济、文化、传统、民族等一系列因素。一个国家到底采取哪种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取决于哪种形式有利于该国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国家统一和
民族团结。因此、国家结构的形成,一般要求同各国所处的历史条件、民族状况、地理因素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结合起来。国家结构依据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类型。
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的统一
主权国家。按中央与地方的
权力分配的程度差异又可进一步细分为中央集权型和地方分权型。
复合制国家是指由两个以上国家组成的
国家联盟。按其联合的程度又分为联邦和邦联。联邦是指由两个以上共和国或邦、州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邦联则是指两个以上的
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结成的国家联合。单一制与
联邦制都是一种
国家结构形式。而且在当代国家结构中,单一制与联邦制是主要形式。
1.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
行政区划,
联邦制国家则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地方行政区划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
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而联邦成员国则是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
2.单一制国家的地方行政区从来就不是一个
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但
联邦成员国则不同,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联邦成员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在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
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权利可受到保护:(1)每个联邦成员有权制定和修改本成员单位的宪法,规定自己的内部制度而无需
联邦政府的批准;(2)联邦国家的成员在加入联邦之前有自己的区域范围,在加入联邦后,其区域未经同意仍然不能改动;(3)联邦国家的成员有自己的国籍;(4)各联邦成员有加入联邦的权利,也有退出联邦的权利。
3.单一制和联邦制国家各有其权力来源。联邦成员国在组成联邦制国家时,是各自把权力交与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一部分管理该成员国内部事务的权力。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
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都由联邦宪法明确界定。所以,联邦的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国的参与。而在单一制国家里,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所以,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所固有。在单一制国家里,地方的
自主权或
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
1.单一制国家设立有统一的
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按
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地方行政单位虽然也设有相应的
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它们的权限有些是宪法授予的,有的是由中央政府直接授于或委托的,地方权力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宪法的规定或中央的授予。在
对外关系中,它是单一的主体。在它的领土上没有其他任何类似的国家组织存在。如中国、英国、法国、日本等都是单一制国家。
2.联邦制国家除了有整个联邦的宪法、法律和最高国家机关以外,各组成单位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及最高国家机关,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行使自己的
国家权力。联邦的权力可以遍及全国,而各州或共和国的权力只能在各州或共和国内部行使,各成员国的公民同时又是联邦公民。有的联邦的成员还有进行国际外交活动的权力。但在对外关系中,大多数联邦各组成单位不是单独的主体。美国是世界上首先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除此之外,还有印度、
俄罗斯、
瑞士、
巴西等国都实行联邦制。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联邦中央政府的权力有加强的倾向,但联邦各组成单位的权力仍很大,
权力下放和权力集中是联邦制国家并存的两种
发展趋势。
以上只是对单一制和
复合制两种国家结构的概说。单一制中的
地方分权型和复合制中的联邦制容易被外行所混淆。虽然在这两种体制下,中央的权力都受到一定的制约,但两者还是有根本的不同。首先,权力来源不同。地方分权的单一制国家中的地区权力来自于中央的下放;国家先于各个地区而存在。联邦制国家则相反,地区先于中央政府而存在。再者,地方分权型国家的行政区划是由中央单方面所决定的;而联邦则不同,中央政府无权擅自更改行政区划。
我国采取单一制的
国家机构形式,建立统一的
多民族国家,既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民族状况的必然要求,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美国采取的是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各州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立法权、
行政权、
司法权,不受联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