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类型指根据国家的阶级性质而划分的国家的种类,也即国体。它表明一个国家由哪个阶级掌握政权,这个阶级又联合哪些阶级去统治、镇压另外一些阶级。从奴隶社会产生国家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制度和阶级结构的变化,出现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其中,基本类型有四种: 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不同国家的学者因依据的主要标志和类型功能侧重不同,划分的国家类型系统各有千秋。如依据阶级和社会经济原则,世界被分为两种基本型和一种中间型,即社会主义国家类型、
资本主义国家类型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政治独立国类型;
以经济基础和发达程度为主要标志,可划出发达国、落后国、
发展中国家、富国、穷国等类型;主要考虑自然环境,可划分为内陆国、热带国、海洋国、荒漠国等;
以种族和文化为标准划分的“盎格鲁撒克逊”和“亚利安”等类型;按
地缘政治观点划分的海权国、陆权国等;此外,以协调国际政策和防务力量为宗旨,以政治、军事、经济、宗教等为背景的各种国际性组织,如
经互会、
华沙条约组织、北大西洋公约集团、
欧洲经济共同体等,也属于一种特殊形式的
国家功能类型。
在
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对国家的分类主要是对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进行区分。最早对国家进行
系统分类的是
亚里士多德。他以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数多少为标准,对古希腊城邦进行分类。他把城邦的政体划分为 3类并依此决定城邦的异同。这 3类政体是:①君主政
体,即最高统治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里;②贵族政体,即最高统治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里;③共和政体,即最高统治权力掌握在多数人手里。这种分类方法对后人有很大影响。中世纪,有的人在亚里士多德分类的基础上,加上一个神权国,用以解释中世纪的神权国家。近代有些学者,把亚里士多德的 3类分法合并为君主国与共和国两类。即凡是以君主(国王或皇帝)为
国家元首的国家是
君主国,而
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则是共和国。现代西方政治学者,通常把国家划分为:
法治国、
民主国、专制国、福利国等。这些分类,也是以国家的
政治统治形式的区别为标准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者对国家的分类,主要是对国家的本质进行区分。即以每一社会的经济形态和在经济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作为确定国家的标准。根据这个标准,凡是建立在同一类型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具有同一阶级本质的国家,都属于同一类型的国家。自从
阶级社会产生以来,人类的历史经历了4种
社会经济形态: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
资本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与此相适应的也有 4种类型的国家:
奴隶制国家、
封建制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分类是对国家的科学分类,使人们能够透过各种外表特征正确认识每一个国家的阶级本质及其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