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22〕7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于2022年7月15日发布。
批复发布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009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u79d1技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0日
标  题: 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函〔2022〕7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批复全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
国函〔2022〕71号
你们《关于枣庄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请示》(鲁政呈〔2022〕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枣庄市以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