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回购利率
经济学术语
国债回购利率,按照时间一般又被叫做7天回购利率。把回购利率看作是使用国债借钱所需要偿还的利息。银行间互相持有债券,当银行进行回购交易时就会有回购利率。
信息介绍
回购利率看作是使用国债借钱所需要偿还的利息。银行间互相持有债券,当银行进行回购交易时就会有回购利率。无论多少天的回购利率,都是按年化利率表示的。 比如7天回购利率为4%,实际7天的利率应该是7/360*4%=0.0778%,比如我手上有国债,但是需要钱,你手上有钱,那么我就用我手上的国债给你作为质押,然后向你借钱,一般是7天,再约定一个7天的回购利率,也就是我借钱的成本,7天后我把本息给你,你再把国债还给我。 很多大盘新股发行,所以造成7日回购利率居高不下。
与发行央行票据一样,正回购也是回笼货币的一种手段。
所谓正回购,就是央行与某机构签订协议,将自己所持有的国债按照面值的一定比例卖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后,再将这部分国债买回。买卖之间的差价,就是这段时间内资金的使用成本。
市场影响
按照一般定义,债券回购交易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以契约方式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债券的“卖方”向“买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方式就是将债券回购交易视为日常生活中的“债券质押贷款”,即将债券抵押给资金贷出方,获得资金,最后归还资金本息以赎回债券。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凡是抵押出债券,借入资金的交易就称为进行债券正回购交易;凡是主动借出资金,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交易。显然作为回购交易当事人的正、逆回购方是相互对应的,有进行主动交易的正回购方就一定有接受该交易的逆回购方。由此,我们可以简单地说:正回购方就是抵押出债券,取得资金的融入方;而逆回购方就是接受债券质押,借出资金的融出方。
事实上,从回购交易的起源看,回购交易一开始就与中央银行操作密切相关。1918年美联储为推进银行承兑汇票的发展而创设了回购交易,只不过当时以银行承兑汇票而不是以债券作为质押物而已。因而由央行作为正回购方主动发起的债券回购交易就是我们所说的央行进行正回购操作。由央行作为逆回购方主动发起的债券回购交易即为央行进行逆回购操作。按照国际惯例,央行通常在市场成员中选取一些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交易活跃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即公开市场的一级交易商来作为对手方,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正、逆回购交易。一般而言,央行为使其正回购操作成功,在进行数量招标时,其给出的回购利率往往会略高于市场回购利率,这样就比较容易达成交易,起到顺利回收资金的目的。而央行进行逆回购交易时,其给出的回购利率常常会低于市场回购利率。
操作的作用
1、影响短期市场利率。由于市场回购交易量巨大,所形成的回购利率实质上已成为短期市场利率的代表,进而作为人们衡量各类投资的一项基本定价尺度存在。央行在进行正回购操作时,会形成引导短期市场利率上升的趋势,进而可能会带动中长期利率呈上升趋势。通常情况下,市场利率的上升会造成债券一级市场上发行利率上升,此时发行人为降低发债成本往往乐意发行短期债券;对二级债券市场而言,在机会成本贴现因子的作用下,债券价格尤其是中长期债券的价格会因利率上升而呈现出下跌态势。反之,当央行进行逆回购操作时,由于其回购利率通常低于市场回购利率,从而起到抑制市场回购利率上升的作用,甚至会使短期利率呈下降趋势,进而带动中长期利率的下行,使债券一级市场发行利率下降,此时发债人往往更乐于发行长期固定利率债;对二级市场而言,由于短期利率缩减,债券价格尤其是中长期债券价格呈上涨之势。
2、影响市场资金的充裕程度。当央行进行正回购操作时,央行作为资金的借入方出现,从而使银行的超额准备金逆回购操作时,特别是连续进行逆回购操作时,结果会使得市场资金充裕。市场资金的充裕程度对债市的影响不言而喻,尤其是对粗放式的资金推动型债市或股市,其作用效果就更加显著。
3、影响投资者的心理预期。我们知道,在利率和资金面基本给定或不变的情况下,市场人气、投资者或炒家心理状态几乎完全决定债市涨跌。央行公开市场正、逆回购操作为强有力的外部信息,其示范作用自然会引发投资者或炒家对利率和资金面的猜测与判断,从而形成复杂的市场人气氛围。事实上,当央行公开市场正、逆回购操作越受到关注,其对市场心理预期的影响力也就越强。
上述论述是从作用机理上就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对债市影响所作的一种静态分析。当央行持续进行正回购或逆回购交易时,实际作用效果可能更接近上述分析。但现实情况往往要复杂得多。首先,由于回购交易的可逆性以及其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央行回购操作往往被当作一种短期日常工具来使用,当央行回购操作旨在稳定短期市场利率时,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对利率及资金面的作用和影响也就会相对中性平和。其次,当外部其它条件发生变化,如外汇占款过大时,央行进行正回购对冲操作,或是央行针对市场流动性的季节不足进行逆回购操作时,作用情况就会与上述分析有所不同。再次,由于市场投资者的不成熟或非理性行为,往往会不合时宜地放大或弱化央行正、逆回购操作的意图,从而在很多时候形成市场行情与理论分析相悖的情况。此外,由于各种复杂因素,交易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仍处于相对分割的状态,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对两个债市具体作用途径与作用程度不尽相同,还存在较大的政策作用时滞,这也会导致一些有违常理的情况发生。
由于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属于货币政策这一宏观范畴,因此其操作含义对单一债券个股运作的具体指导意义不大。但普通投资者应从分析债市或股市基本面的角度出发来密切关注央行正、逆回购操作动向,其间应充分注意观察的连续性。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3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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