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
简介
中国的尾气排放标准一年一个台阶:2004年7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2排放标准;
2005年12月30日,北京实施国Ⅲ排放标准,之前已上市并通过国Ⅲ标准的车型可延迟1年安装OBD。
2006年12月1日,北京禁止在京销售未安装OBD的新车。
2007年7月1日,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国Ⅲ排放标准。
2008年1月1日,国4燃油将在北京上市。
2010年12月21日,环境保护部表示,国Ⅳ车用燃油的标准尚未出台,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经有关部门商讨,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北京拟2012年实行新车国V排放标准。
国3、国4标准是参照欧3、欧4汽车排放标准,国3与国2相比,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国3号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2号标准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30%,而中国4号标准将进一步降低60%。为保证车辆使用过程中稳定达到排放限值要求,保证车辆排放控制性能的耐久性,增加了对车载诊断系统(简称OBD)和在用车符合性的要求。
那么何谓国4排放标准?国4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氢化合物)、NOx(氮氧合物)、CO(一氧化碳)、PM(微粒)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根据规划,北京市2013年对全市新增机动车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4排放标准”),具有国4标准的汽车燃油将在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全市供应。相应的国3标准就是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关注汽车排放时常听说国3,欧4,那么将要实施的国4与欧4有什么区别?据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副司长罗毅介绍说,中国轻型汽车国Ⅲ、国4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上与欧Ⅲ、欧Ⅳ标准完全相同,但在实验方法上作了一些改进,在法规格式上也与欧Ⅲ、欧Ⅳ标准有很大差别。
标准公布
考虑到车辆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因此相比新车的国四标准,在用车的国四标准的排放限值要宽松一些。但也要比国三标准的限值加严了34%。北京对于国四车辆,购买的初期是每2年检测一次,一些国四车已经陆续要开始年检。在年检中,车辆的排放必须达到此次公布的标准限值,否则将要进行维修保养,年检达标后才能过关。
此外,新颁布的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等三项油气回收的地方排放标准,与原标准相比,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加严了25%,加油站排放标准增加了加油站必须安装在线监控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要求,按照此标准,油气回收效率可提高5%至10%,在线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控油气回收设备的工作情况。
据了解,在用机动车的三项排放标准将于201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等三项标准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实施时间
2009年3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召集有关企业开会,讨论汽车排放标准(国Ⅲ、国Ⅳ、国Ⅴ)实施问题,汽车行业主要企业和发动机生产企业参加了会议。根据国内油品质量不能适应实施上述标准的现实状况,汽车行业提出适当分车型推迟实施排放标准。为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在听取汽车行业多数企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向国家环境保护部反映了该标准推迟实施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于2010年12月21日以环办函【2010】1390号《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函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3.5吨以上及3.5吨以下柴油车2012年和2013年实行国Ⅳ
原定于2010年1月1日实施的3.5吨以上柴油车国Ⅳ标准,推迟两年实施;3.5吨以下柴油车则推迟了3年,在2013年7月1日实施国Ⅳ标准。
2010年12月21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制实施日期的复函》,对机动车国Ⅳ标准实施日期进行了适当调整。
由于油品、成本、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商用车国Ⅳ并没有按照原定时间实施,但是推迟到何时,一直没有官方的正式通知。
根据文件通知,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即车用柴油发动机)与汽车,暂定推迟一年实施国Ⅳ标准。即从2012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车(指柴油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发动机不得销售和投入使用。
除上述车型之外,《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规定的其他车型,如CNG、LNG汽车,将按时实施国Ⅳ标准。即从2011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车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对于3.5吨以下轻型柴油汽车,暂定推迟两年实施国Ⅳ标准。即从2013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轻型柴油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相关人士表示:由于3.5吨以下轻型柴油车空间有限,其后处理系统难以采用对含硫量耐受程度较高的SCR,而只能使用EGR+DOC的方式进行后处理。在实施国Ⅲ时,3.5吨以下轻型柴油汽车也因技术升级问题推迟两年。
除轻型柴油汽车以外,《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中规定的其他车型,按时实施国Ⅳ标准。即从2011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及两用燃料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汽车排放的尾气是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自总北京市实施老旧车更新补贴以来,即把达不到环保标准的车辆报废或者迁出北京市予以相关补贴。而北京周边城市为了限制这些老旧城市流入本地,纷纷提高外地车迁入门槛。
环保部等部委原本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强推国四重卡排放标准,但临近执行时突然噤声。2013年7月1日仅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乌鲁木齐、兰州等19个地区严格执行国四标准。2013年年底,市场纷纷传言重卡国四标准即将于2014年1月1日强制执行,但随着主要重卡企业与环保部、工信部等部委的磋商,重卡国四标准恐再度推迟。
北京
2013所有新机动车上牌将全面实施国四排放标准。
在2009年11月起对全市轻型汽油车、公交、环卫、邮政系统的柴油车提前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基础上,2011年1月1日起所有大于3.5吨的柴油车实施国四排放标准。2011年7月1日起所有小于3.5吨的柴油车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确保所有新机动车上牌全面实施国四排放标准,并结合年检环节发放全国统一的绿色及黄色环保标志,并逐步扩大对黄色环保标志车辆的限行工作。
珠三角
中山市为例,该市规定9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四”标准,于是之前出现了“国三”汽车抢购、上牌的风潮,因为再不买,就根本不让卖了。不过,中山市环保局环境监测分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室主任谭兆腾2012年8月31日在接受采访时还表示,国四标准的用油由省经信委统一安排和配置,中山还未收到油品到达的具体安排通知。
而在南京市,按照规定10月1日起全部实施国四标准,但是这个“标准”似乎仅对汽车主机生产商,根据江苏中石化人士透露,在推进国Ⅳ汽油配套方面,加油站上市还未确定。2012年10月1日全部换成国Ⅳ油品,估计不太可能。
佛山,虽然9月1日起就实施了国四标准,但当地特别是符合“国四”标准的柴油,也没有供应。
因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举国体制作用下,上述三座城市在国内率先实施了“国四”标准。但9月开始实施国四的广东省珠三角。
存在问题
2010年“两会”上,陈虹的提案中有这么一段话:“油品质量一直低于汽车排放标准要求的现象已经在中国延续多年,满足排放要求的油品不能同步向市场供应,这已影响到中国的节能环保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建议由国务院牵头,统筹协调、综合平衡汽车产品排放标准和油品质量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油品质量标准的实施应早于同级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
陈虹这番话可谓代表着全行业的心声,就是油品再不上个档次,把减少排放的压力全部给整车厂这边是没有道理的。
珠三角的多座城市开始实施“国四”标准,而全国的国四标准实施也在逐步推进中,不过,从实际情况看,推进有很大的难度。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国四”油买不到。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与车企的博弈显然是完胜的,不符合标准不让卖,这让很多拥有“国三”车型的厂家,惶恐不已;但是,地方政府和中石油、中石化等巨头博弈时,恐怕就要处于下风。10月开始实施“国四”的江苏全省来看,石化巨头们显然无法按照什么标准来加快自己的节奏。
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的型式核准将分别于2010年7月1日和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即国四标准。而到2009年12月30日,中石化、中石油才刚刚保证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油品达到国三标准。
也就是说,全国范围内开卖国三油品刚刚7个月,很多城市又需要升级为国四了。卫金桥老师曾经和我聊起这个话题,他提供了一个数据,三大石油炼化企业将产品全部升级为国四,其投入要达到500亿元。无论从时间,还是从投入金额都是难度巨大的。
那么国四标准给车企增加多少负担呢?国四要求汽车在国三基础上,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降低3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80%以上。
这就要求汽车发动机电控燃油喷射系统需要重新匹配,并对催化器配方重新标定,加入贵金属元素,从而使电控燃油喷射的控制精度更高。据测算,整车成本相应增加3000元左右。按照中国2009年生产1379万辆汽车来粗略计算,差不多414亿元,这仅仅是1年的成本。
作为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汽车企业都出得起这个钱,为什么石化企业出不起呢?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外排放标准升级间隔时间为4~5年,而中国从2008年7月强制实施国3到2010年7月实施国4,才过去两年。
“企业没有合理时间实现自主的技术突破,导致市场上的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推出的国4车型,无不采用博世、德尔福这些国外品牌的燃油和排放系统,不仅不利于中国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势必导致关键技术对外过分依赖。”
而对于国家标准制定的混乱,李书福也表示,“我们现在跟着人家后面跑,人家一变,我们就不知道怎么办了。就像高压共轨的问题,你没有搞上来人家很贵,你搞了人家又变了,可能不共轨了。人家有很多技术藏在那儿,人家明天弄出一个,我们又跟着人家跑。所以我们没有自己的总的方向性的东西,没有自己的一套保护发展的制订标准的战略。”
推进环保、推进节能减排的确是大政方针,一旦对企业利益形成了巨大挑战,必定受到阻力。中石化、中石油属于央企,政府不能用所谓“标准”去制约;而只能用“标准”去约束市场化程度更高的汽车生产企业,这才是排放压力被单纯施加在汽车企业上的症结所在
因为垄断经营而获得巨额利益的能源企业,应该为中国环保进程的加速负责,否则,仅仅制定一些无法实行的国家标准,对节能减排又有何用。
参考资料
.网易汽车.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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