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是相对于传统上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折旧而言的一种折旧观念,它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为加速其资本投资回收态势,以递减状态分配其成本的一种方式。
对在用的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总额和年限不变的情况下,在使用初期多计提折旧额,后期少提折旧额,以使所用固定资产磨损的大部分价值能在较前的几个使用期间内收回,保证所耗资产的价值得到及早补偿的一种方法.
加速折旧法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的美国政府为了刺激军工企业的生产,就曾对税法中的折旧方法作了前期可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为出发点的调整要求。
1962年,
肯尼迪政府为复兴经济实施“直接计划”,将折旧缩短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