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河之争
北宋时期对黄河疏导还是抑止引发的争议
回河之争,是北宋仁宗、神宗、哲宗三朝对疏导黄河“东流”或“北流”引发的争议。因统治者强行引导黄河回到故道,故称为“回河”。
经过
仁宗庆历八年(1048),黄河在澶州商胡埽(今河南濮阳东北)决口,泛滥大名府、恩、冀等州,至乾宁军(今河北青县)东北入海,是为北流(原入海处在今山东利津附近)。
嘉祐元年(1056),塞商胡决口,修六塔河,引河回故道。功毕,当夜再决。《宋史》载:河“不能容,是夕复决,溺兵夫,漂刍蒿,不可胜计。水死者数千万人”。五年,又在大名(今河北大名东)第六埽决为二股河,经旧马颊河故道,至信阳(今属山东)东北入海,是为东流(下游河道在故道北面)。
宋人为解决这个问题,嘉祐初对修六塔河即已引发争议,当时宰相富弼赞同塞商胡北流,导河回故道,大学士欧阳修多次上疏请罢回河之议,指出:“横陇湮塞已二十年,商胡决又数岁,故道已平而难凿,安流已久而难回。”“欲以五十步(二百五十尺)之狭容大河之水”,将是十分危险的。
以后又有两次大的争议︰
实质
回河之争的内容看起来很复杂,但其实质就是:让黄河主流走唐代延续下来的“京东故道”(即东流,宋景祐元年以后称为“横陇故道”;宋嘉祐五年以后决为“二股河”),还是走宋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以后形成的“商胡大道”(即北流)?这本来是一个很清楚的工程技术问题,只要治河者独立认真地勘测对比一下新旧河道的河流大势,问题并不难解决。但是由于当时的治河与北宋社会的政治、经济、民族矛盾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再加上朝廷内部党争的成见,竟使得治河问题变得异常复杂,在整个北宋王朝(主要是仁宗、神宗、哲宗三朝)一百多年的历史上,三次用人力强行逼河回归东流,三次在实践中遭到惨败。
失败原因
公元1048年发生的黄河商胡改道,是黄河历史上的第三次大改道。在此后的三、四十年间,北宋王朝出于统治需要,曾三次堵口回河东流归故,但均以失败而告终。以至于到了北宋末年有人在总结这一时期的治河时发出了“河为中国患,二千岁矣。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事者,莫如本朝。而徇众人偏见,欲屈大河之势以从人者,莫于近世”的感叹。
分析三次回河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原因,也有社会原因。从自然和技术角度看,首先是对改道后新河道的地理、自然状况认识不清,导致决策一错再错。这从欧阳修司马光苏辙范百禄等众多反对回河东流而给皇帝的意见条陈中均可看出。在第三次回河时,以苏辙等人为代表的反对派就举出“东流高仰,北流顺下”的观点。曾任刑部、吏部侍郎的范百禄在奉命勘察河道后也撰文说:“既开撅井筒(北宋时测量地形水平高下的方法),折量地形水面高下,……皆谓故道难复”。可惜,他们的正确意见难以得到采纳。
其次,对河道变迁的规律缺乏正确的认识。商胡改道前的黄河下游河道大致和隋唐五代时相同,已有近千年的历史,可以说已到了晚期。河床淤积严重,决溢灾患不断。这从北宋以前对河患的历史记载中就可看出。改道后的黄河,因势就低,尽管有入海途程较远,又“横遏西山之水”等不利因素的存在,但作为新的河道,仍极具生命力。如果能在新河道沿岸加强堤防,像欧阳修所说的那样,“因水所趋,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纵使入海”,而不是强行回河东流,黄河的灾害可能要稍轻些,更不至于劳民伤财,三次失败,加重河患。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0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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