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学会
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社会团队
四川省地质学会(Geological Society of Sichuan,GSS)成立于1960年,是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主管,是四川省地质领域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在四川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社会团队,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确认的四川省首批承能试点学会。
发展历史
1960年,四川省地质学会成立。
1989年5月4日,四川省地质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学术报告会在江油市市委礼堂召开。
1993年7月27至28日,四川省地质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崇庆县召开。
2006年12月22日,四川省地质学会第八届理事扩大会暨学术报告会在成都理工大学国际学术会议厅召开。
2011年12月21日,四川省地质学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
2016年4月1日,四川省地质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换届会在成都市召开。
2021年12月15日,四川省地质学会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
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利机构。
一、会员代表的产生
各单位会员、专业(工作)委员会和市(州)地质学会按分配的名额民主推举产生,理事会现任理事和拟任理事候选人为当然代表。
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制定学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六)决定学会终止和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工作,对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一、理事选举程序和条件
(一)程序
理事由各市(州)地质学会、专业(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其他有关单位按规定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经上届常务理事会审议后,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理事候选人名单,由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由于理事调离或其他原因缺席不保留理事职务,可由原单位及时增补接替,并报常务理事会审批。
(二)条件
理事候选人必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是会员中在该行业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学风正派的专家、学者,或是在产学研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热心学会工作并具有一定业务管理水平的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管理人员。
二、理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或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制定学会工作规划;
(四)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五)决定会员的入会和除名;
(六)向省推荐重大学术成果和优秀人才;决定学会表彰和奖励事项;
(七)审定内部管理制度、筹集学会活动经费;
(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九)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十)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一)审议、决定学会其他重要工作。
三、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举行。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
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行使的职权第(一)至(十一)条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一、由理事会提出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 1/3),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法,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
二、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举行。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不能到会,可委托代表参加,并有委托投票权。
一、学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学会的监督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单位推荐候选人,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产生。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6名了解和热心学会工作,且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下的在职或退休的科技人员担任。监事会的任期时间与理事会任期时间同步;
三、当届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长或监事;
四、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一)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
(二)监事长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长工作会,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长工作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三)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长履职情况;
(四)召开监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监事会会议纪要,报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五)监督学会财务运行管理情况;
(六)履行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五、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专业(工作)委员会有违反学会《章程》行为时,监事会应提出纠正要求。理事或常务理事长期不能履职,监事会可向理事会、常务理事提出终止其理事或常务理事资格的提议。监事会作出决议须得到半数以上监事的同意。监事会向会员公开工作报告,有关正式文件存入学会档案。
六、单位会员、会员或专业(工作)委员会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处罚有异议时可向监事会申诉。
据2024年9月学会官网数据,四川省地质学会拥有22个专委会。
组织会员
据2024年9月学会官网数据,四川省地质学会拥有103个单位会员,4296名个人会员,具有教授、副教授、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达2739余人;会员有刘宝珺倪师军裴向军等。学会专家数据库中专家人才有878人,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含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715人。
学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两部分。
一、凡拥护学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加入学会:
(一)现任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和相当技术职务以上的地质科技人员;
(二)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地质科技人员;
(三)高等地质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地质勘查、地质研究、地质教育或地质科技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作出一定贡献的地质科技人员;
(四)自学成才,能胜任相当于工程师职务,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的地质科技人员;
(五)从事地质事业,热心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管理水平的领导干部。
二、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优先参加学会组织的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学考察、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等各种活动的权利;
3.拥有优先并优惠取得学会有关学术资料的权利;
4.拥有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拥有申请学会有关奖励的权利;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义务
1.遵守学会章程;
2.执行学会的决议;
3.完成学会所委托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个人会员会费;
5.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入会程序:
由自己或是所在单位向学会申请,并提交“个人会员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即可成为个人会员。入会后由学会办理四川省地质学会会员证。
四、会籍管理:
(一)学会审查批准会员的会籍由学会直接管理;
(二)会员调离四川省应在四川省地质学会办理会籍转移手续;
(三)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者,自然取消其会员资格;
(四)会员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后要求重新入会的,需按程序重新进行审批。
一、入会条件:
拥护四川省地质学会章程,与学会行业领域有关,是独立法人单位,从事科研或教学、生产、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注册的教学机构、社会团体、地方市(州)地质学会等,愿意参加和支持学会组织的科研、教学、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技术咨询、人才举荐、教育培训等有关活动,并具有一定科技队伍和一定比例的学会会员,可以申请成为学会的单位会员。
二、入会程序:
向学会提出书面入会申请、填写“四川省地质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即可成为学会单位会员。
三、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理事会换届选举时,拥有理事候选人的提名权利;
3.优先参加学会组织的中国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学考察、科技咨询、科技培训等各种活动的权利;
4.拥有优先和优惠订阅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或有关资料的权利;
5.享有免费在学会网站和学会刊物上刊登单位的人才、科研、教学、生产等成果有关信息;
6.拥有申请学会有关奖项、奖励的权利;
7.拥有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义务
1.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维护学会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学会提供相关学术动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及科学普及活动;
3.完成学会所委托的工作;
4.按规定缴纳单位会员会费;
5.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会员资格和会籍管理:
(一)单位会员的会籍由学会统一管理;
(二)不能按期缴纳会费的单位将被取消学会单位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后要重新入会的,需按审批程序进行重新审批;
(三)单位会员退会时需向学会提交正式书面函件;
(四)单位会员丧失法人资格的,自动取消其单位会员资格。
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取消个人或单位会员资格。
业务资产
学会围绕四川省地质科学技术与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开展四川省内外学术交流,加强同四川省内外地质科技团体和地质学家的联系;
二、普及地质科学知识,传播、推广先进地质技术;
三、编辑、出版、发行学会主办的地质科技期刊和该领域的学术、科普、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期刊图书资料、音像和多媒体制品;
四、开展继续教育,组织和承办各类技术培训或技术研讨班、研讨会等,推广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
五、接受委托,开展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资源部科技奖等奖项的组织推荐、地质类专业认证和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等;
六、开展地质科技咨询服务和地质科技开发工作,接受委托,对四川省地质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进行科技咨询,开展地质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转化论证、科技成果评价和奖励评审、科技文献和标准的编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定等;
七、发现和推荐优秀地质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地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科技工作者;
八、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地质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九、接受政府部门、主管单位委托和交办的工作,承办上级学会和会员单位委托的事宜;
十、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为学会会员之间的业务合作牵线搭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主管单位、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资助;
二、会费收入;
三、国内外个人、团体和单位的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设成就
学术交流
2018年4月10日,四川省地质学会、四川省煤田地质局联合主办,湖南继善高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四川省首次广域电磁法技术交流研讨会在成都天辰楼宾馆举行。会议由四川省煤田地质局副局长杨明轩主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处长贾志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吸引了来自四川省内外油气勘探、水利、交通等行业的30多家院校单位近100名技术人员前来参加交流研讨。
2023年3月3日,四川省钻探工程第26届学术交流会在峨眉召开,会议主题为“科技创新护航绿色勘探,产业外延推动持续发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四川省地质学会理事长陈东辉、秘书长秦钢、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级巡视员刘劲松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参会人员共计130余人。
2023年12月9至11日,2023年四川省工程水文地质学术大会暨西部岩土论坛在内江召开。该次学术交流会由四川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四川省地质学会、四川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四川省水利学会、四川省土木建筑学会、四川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协会联合主办。四川省内江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杭鑫桥文旅(成都)有限公司共同承办。
学术期刊
四川地质学报》创刊于1980年,是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主管、四川省地质学会主办的学术性期刊(季刊)。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批认定的A类学术期刊,是中国知网《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维普资讯《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全文收录上网期刊,是教育阅读网,华艺线上图书馆,超星图书馆收录期刊。主要刊载地质科学各分支学科及边缘学科中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基本地质问题的研究成果。设有基础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和地质公园、农业地质、遥感地质、新技术新方法等栏目。
荣誉表彰
据2024年9月学会官网数据,四川省地质学会是四川省民政厅授予的“5A”级社会组织,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推出的“四川省十佳示范学会”,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推出的“川渝一流学会”,是中国地质学会授予的全国“先进集体”。《四川地质学报》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推出的“川渝一流科技期刊”。
人才培养
荣誉表彰
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九大、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九大会议精神,鼓励野外一线青年地质工作者热爱地质事业,坚持求真务实,引导青年地质工作者恪守科学精神、注重工作实效,激发青年地质工作者奋发进取、勇创一流,促进更多野外优秀青年地质人才脱颖而出,四川省地质学会设立“四川省地质学会野外青年地质贡献奖-金罗盘奖”(简称“金罗盘奖”)。
为了充分调动四川省地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四川省地质科学技术工作水平,促进地质科学技术的发展,特设立四川省地质科学技术奖。由四川省地质学会设立和主办的四川省地质科学技术奖,是对四川省在地质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的行业最高奖。
科普活动
2024年5月23日,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地质学会主办,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小学、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四川省自然资源科普工作办公室、四川省地质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共同承办的第16个防灾减灾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着力提升基层防灾避险能力”科普知识讲座在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小学开展。
文化传统
形象标识
四川省地质学会会徽与中国地质学会会徽相同,“中”字表示中国和中国地质学会,“土、石”代表地质之质,“山、水”分别代表造山运动、火山活动和海浸、海退及其他水力现象等内、外力作用。它们也代表中国四大地史时期的特点,“石”为元古宙地层,“水”为古生代海相沉积,“山”为中生代造山运动,“土”为新生代主要沉积。这四字位置正好反映中国地理特征,西边多山,东边为海洋湖泊,南方多丘陵石山,北方以黄土堆积为主。“土中石”“石中土”“山中水”“水中山”阐述了地质学若干基本哲理。
注:会徽由章鸿钊谢家荣杨钟健葛利普(美国)设计,张海若书篆,于1937年第13届年会通过。
学会宗旨
四川省地质学会的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中国共产党的重大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防范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发挥社会组织能动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助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贡献力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风尚。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和优良学风,团结科技工作者, 促进地质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四川省地质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
四川省地质学会简介.四川省地质学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7 14:41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组织体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