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结合实际,制定《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该《规划纲要》分序言、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保障措施、实施6部分22章。
文件内容
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和科教兴川战略,加快四川教育现代化步伐,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和四川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四川实际,
制定本《规划纲要》。
规划全文
序 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
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省必先强教,兴川必先兴才。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四川具有决定性意义。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川、人才强省战略,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得到落实,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不断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职业教育快速发展,职教攻坚成效显著;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办学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教育得到加强,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省国民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未来十年,是四川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四川跨越发展、爬坡上坎,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特别是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形势,迎接国内外日趋激烈竞争的新挑战,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建成辐射西部、面向全国、融入世界的西部经济发展高地,都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在现代化建设整体格局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教育发展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对教育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教育投入不足,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振兴教育,全民有责。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四川从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迈进,为实现四川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川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西部人才高地。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省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社会。
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贯彻落实的体制和机制,将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问责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育人为本。育人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增强全省教育的生机与活力。
促进公平。促进公平是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坚持把推进教育公平作为政府的主要责任,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加强特殊教育,完善并落实困难群体子女就学扶持政策,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提高质量。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确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办学理念,着力推进教育发展从注重外延扩张向注重内涵提升、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以管理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激励措施和制度导向,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形成规范、有序、高效的教育管理体系。开展质量监测评估,强化教育督导功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服务社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突出发挥教育人才、学科专业和知识技术的牵引、推动和支撑作用,适应四川长远发展总体战略,紧紧围绕“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基本思路和“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发展目标,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大规模培养和汇聚各类型各层次高素质人才。完善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体系,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省和西部人才高地。
教育普及全面加快,水平整体提升。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2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
教育公平惠及全民,机会更为均等。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使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公共教育资源差距明显缩小。困难群体教育资助制度更加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为人的终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职业学校培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能力进一步提高。高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立,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明显提升。公民素质明显提升,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建设四川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
终身教育全面加强,体系基本形成。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并举,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融合,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公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教育创新持续推进,体制充满活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开放互动、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主体多元的办学体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教育交流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交流合作机制。
服务社会能力增强,贡献显著增大。各级各类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要求相衔接,人才培养基本满足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贡献大幅度提升,形成一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高水平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产业化成效显著。
(四)分区目标。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在2015年率先基本实现国家制定的教育现代化目标,2020年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等发达地区在2020年基本实现国家制定的教育现代化目标;欠发达地区到2020年初步实现国家制定的教育现代化目标。
(五)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健康快乐发展。
坚持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方式和方法,把德育教育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中,把立德树人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融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地位,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开展民族团结、国情省情和可持续发展教育,培养学生关心他人、服务社会、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组织开展学生志愿者活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实施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教学、实践和环境三位一体的德育实施框架,强化青少年教育的道德实践环节。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
坚持能力为重。切实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模式,大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重视学生实践教育,在让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同时,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坚持全面发展。切实将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相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校内外体育活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加强文化艺术教育和科学实践活动,提高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加强感恩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安全教育、国防教育。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到2015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民族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促进早期家庭教育发展。
(七)明确政府职责。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保证新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大力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支持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
优化城市幼儿园布局结构。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要求,实施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加快解决城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八)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学前教育准入制度和教育督导制度,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人员配备标准。严格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规范办园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加强安全监管,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第四章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九)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适应城乡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农村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根据城镇化建设进度同步规划建设城镇学校,加快解决大班额问题。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问题。对低收入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实施资助政策。全面监控和掌握学生流动情况,基本消除辍学现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加强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教学,切实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层推进。2012年,经济社会发达县和义务教育示范县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15年,经济社会中等发达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实现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加大“义务教育示范县”推进力度,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对地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表彰奖励、督导评估和情况通报制度。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薄弱学校及学科师资水平。实行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公办学校的前提下,支持发展高质量民办学校,提供选择机会。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省内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机制。
(十一)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努力形成共同减负的制度和机制。要把握正确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督促和引导学校依法规范办学,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奖惩。
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学校要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变更课时和提高难度。不得随意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规范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注重身教,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引导社会公共资源为中小学教育服务,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完善和充分利用社区公共活动设施,为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章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两类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十三)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学完国家规定课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革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积极按规定开设选修课并逐步丰富选修课设置,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适应课程设置方案要求的学分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对学生、教师及学校的评价内容及方式。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十四)积极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努力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鼓励办出特色。合理布局学校校点,加强城乡薄弱高中建设,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扩大优质资源,建成一大批优质高中。鼓励举办特色高中和综合性高中,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育内容,探索普职整合的办学模式,通过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五)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职业教育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和发展现代产业具有重大意义,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通过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到2015年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5?2∶4?8左右,中职学校在校生达到140万人。到2020年形成适应四川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着力推进职业教育由规模型外延式发展转向内涵式发展。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建立健全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构建多元化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行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加强工学结合、模块化教学和顶岗实习,推行弹性学分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和适应能力。进一步整合各类技能培训资源,以职业院校为依托,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中职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落实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力争用5年时间使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构建开放多元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创业与就业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严格就业准入制度,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录用员工行为。
(十六)大力发展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围绕现代产业发展和“7+3”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面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适应重大产业引进项目的需要,优先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现代中药、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的相关院校和专业。优化办学布局,加强产学研合作,增强办学能力和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技术研发、技能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实用性技能人才培训。
(十七)全面推进民族地区“9+3”免费职业教育。深入实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组织藏区学生到内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重点办好实施“9+3”免费教育计划的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努力办成特色示范学校。实施彝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鼓励与内地中职学校合作办学,支持发展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办好民族地区职业学校,促进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十八)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培训新型农民,多渠道促进农民致富。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以此为依托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人才。探索优质职业学校对农村薄弱职业学校托管、帮扶的多种办学模式。
(十九)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积极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改革。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重奖。努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第七章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二十)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以增强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为重点,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在西部领先的优势进一步巩固,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十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落实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制度。从培养目标效果方面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开展教学合作试点,推进跨院校、跨学科的资源共享。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积极探索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实验室、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 “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省学位委员会对学位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决策咨询作用。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统筹规划,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结合国家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地方高校。大力支持新建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大力扶持与建设“四基地”优势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重点加强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塔尖”产业领域的人才培养,支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学科专业形成品牌。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大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比例。引导学校分类定位特色发展。制定分类发展规划,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配置资源、分类考核评估,分类合理定位,鼓励不同类型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二十三)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塔尖”产业发展,完善高校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体系。加强基础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加快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显著提高科技贡献力。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作用。鼓励高校组建跨学科领域、涵盖地方和行业企业的教学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攻关。支持高校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研评价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二十四)增强服务地方能力。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社会意识,全面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大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促进高校科研从立项到成果转化应用,实现与市场和企业有效对接。支持高校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产业化,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共同服务地方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高校与企业和地方共建产学研战略合作联盟和示范园区、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建立高校服务农村发展机制。支持高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发挥高校优势,加强先进文化创新、创作和传播,引领社会进步。
第八章 大力支持民族教育发展
(二十五)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教育作为全省教育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为重点,优先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优先解决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到2020年,民族地区教育整体实现跨越发展,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与国民受教育程度基本同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普及学前一年双语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方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富有活力、与民族地区发展相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
(二十六)深入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持力度,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重点巩固提高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民族地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合理布局,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有重点地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支持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全面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继续组织和落实内地市、县、校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内地优质教育资源,吸引更多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到内地接受教育。办好面向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班。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发达地区学校优秀干部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学校任教。积极拓展和开发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资源使用效率。支持民族地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九章 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二十七)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把特殊教育事业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各级政府重要职责,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培训计划,提高专业水平和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教师评优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
(二十八)加快构建特殊教育体系。到2015年,基本实现市(州)和30万人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统筹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依托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二十九)提高残疾学生综合素质。坚持按需施教,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给予理解关爱,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第十章 加快发展继续教育
(三十)构建终身教育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调动全社会发展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校教育、行业企业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建立职前和职后教育相互融合、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制度,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加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办好开放大学,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坚持面向在职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扩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和非学历证书培训的覆盖面。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依托各类学校和各种学习型机构,逐步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村(居)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着力组建利于当地居民接受各类学习的多种功能社区学习中心。建设一批示范性现代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网络课程资源,发展开放式的现代远程继续教育。
(三十一)积极发展社会培训。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个体终身发展需求,发展各种类型和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服务,支持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全面、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扩大农村职业培训覆盖面,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支持开展对城乡新增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
(三十二)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推进机制。各级政府要将继续教育发展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加快继续教育地方法规建设。强化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办法,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完善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创新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三)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树立全面发展观念、人人成才观念、多样化人才观念、终身学习观念、系统培养观念,面向全体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各种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坚持学科建设与重点产业发展相结合、培养与引进相结合、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三十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各级各类教育之间以及不同学科专业、学历层次之间的有效衔接,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和社会密切配合,鼓励支持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完整、结构合理、灵活多样、互通开放的人才培养体系。
明确各类教育人才培养的工作重心。基础教育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教学互动和求知欲,帮助学生学会学习,为继续学习或初步就业以及终身发展奠定基础。职业教育以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需要为重点,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高等教育重在培养高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增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原则,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改革,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建立健全教学内容更新及教材质量监管机制,为学生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三十五)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学生全面发展纳入考核指标。建立开放式学校评价体系,开展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家长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
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强化用人单位重点考察人才的实践能力,克服单纯以学历取人倾向。
第十二章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贯彻素质教育理念,按照科学、公平、规范、高效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行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招考办法,逐步形成招考分离、分类考试、多次考试、多元录取的招生模式,建立有利于选拔创新人才、培养多样化人才、保证教育公正公平、促进素质教育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完善政府在考试招生中信息公开、综合服务、安全保障和依法监督职能,提高教育考试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三十七)完善中小学入学考试招生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禁各种形式的选拔考试、测试和面试。完善初中升高中考试招生方法,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健全优秀特长学生录取程序与办法,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方式。实行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注册入学。
(三十八)改革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建立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基础上,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分层次、多元化选拔和多样化录取方式相结合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等职业学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逐步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探索成人高校注册入学办法。改革研究生招考办法,强化创新能力考查,规范和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完善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深入实施学校“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健全学校负责、省教育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落实学校招生自主权。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九)全面推进现代学校管理。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政府管理和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要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转向规划引导、政策调控、资源配置、信息服务、督导评估等宏观管理为主,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落实高等学校“七个自主”的权限和责任。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根据学校的类别、规模和任务,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公办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遴选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民办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学校。
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各类高校要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探索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专业评价,积极探索构建省域内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的体系。
(四十一)加强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民主监督机制。通过实行校务会议、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校务公开等形式,建立起依法办学、科学管理、职责分明、民主监督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建立社区、家长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机制。
第十四章 深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入改革办学体制。坚持教育公益性,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推进公办学校体制改革,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扶持薄弱学校为重点,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开展联合办学、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试验,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依法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积极鼓励和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将民办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推动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教育项目建设。支持和鼓励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内涵建设,努力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教育、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和落实支持民办教育的优惠政策,保证在征地、基建、税费、信贷和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职称)评聘、科研立项、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支持民办学校提高办学水平,提升办学层次。
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鼓励以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贡献突出的组织、学校和个人。鼓励社会向民办学校捐资,建立政府、社会和学校各方共同参与的民办教育发展基金,对贫困地区、教育资源稀缺地区的民办学校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奖励。
(四十四)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和退出机制。积极探索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理事会或董事会及其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形成自我约束机制。落实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和挪用办学经费。建立办学风险防范、学费监管和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实施办学过程监督,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确保办学的社会主义方向。
第十五章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加强政府教育统筹。…………
(四十六)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
(四十七)健全现代教育决策机制。…………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四十八)加大教育交流与合作。…………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五十)加快发展留学生教育。…………
(五十一)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五十三)把师德建设作为首要任务。…………
(五十四)创新教师专业教育机制。…………
(五十五)建立完善教师保障制度。…………
(五十六)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 加大经费投入和加强经费管理
(五十七)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五十八)完善投入机制。…………
(五十九)加强经费监督管理。…………
第十九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加强地方教育立法。…………
(六十一)加大依法行政力度。…………
(六十二)加快依法治校进程。…………
(六十三)健全督导评估制度。…………
第二十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六十四)构建教育信息化保障体系。…………
(六十五)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共享。…………
(六十六)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一章 实施“八九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
(六十七)推进八大教育提升计划。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启动实施八项教育提升计划。
1.教师素质提升计划。…………
2.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3.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
4.地震灾区中小学教育提升计划。…………
5.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6.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计划。…………
8.教育国际交流推进计划。…………
(六十八)实施九项重点建设工程。启动建设九项对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和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重点建设工程。
1.学前教育建设工程。…………
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3.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4.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5.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6.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
7.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8.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与特色专业建设工程。…………
9.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
(六十九)开展十大方面改革试点。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对十个方面制约四川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改革试点。
1.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
3.职业教育改革试点。…………
4.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
5.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
6.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
7.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
8.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
9.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
力重点支持教育发展。…………
第二十二章 加强组织领导
(七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七十一)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七十二)着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 施
《规划纲要》是指导四川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要性文件。必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有效推进《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
落实实施责任。…………
鼓励探索创新。…………
建立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