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勒(约前290年—约前223年),生卒年均不详,战国时期楚国人,和
宋玉、
景差同时,其文采过人,善辞赋,与宋玉、景差二人齐名。
唐勒,生卒年均不详,也仅知他是
楚国人,和
宋玉、
景差同时。在世年代,约自
周赧王二十五年,至
秦始皇二十四年间。生平事迹大都不可考,所能知的,亦不过他也是
楚王的一个侍臣罢了。《汉书艺文志》载有唐勒赋四篇,今都亡失。史记称他好辞而以赋见称,可见他在楚国和他同时的诸诗人中,他的地位实不下于宋玉和景差。但他比景差更不幸,连疑似的文章,也不曾留给我们一二篇。或因汉人伪造的
大言赋中有“楚襄王与唐勒、景差、宋玉游于阳灵之台”一语,竟以大言赋为三人合作,(见太平御卷六百六十三)简直是可笑的误会了。
过去学术界认为传世的宋玉赋除《
九辩》外都不可信,是受了
疑古派的影响,而在今天考古发掘发展起来,很多文字资料相继被发现的情况下,疑古派的弱点和过失已显示出来。今天我们只有以可靠的材料、科学的方法来重新考察六国之末的历史,才能弄清从
屈原到
汉赋之间一些作家作品的实际状况,揭示出这个阶段中文学的转变过程,在这段文学的研究上取得大的突破。
饶宗颐先生的《唐勒及其佚文—楚辞新资料》(刊九洲大学中国文学会《中国文学论集》第九号),尚未见到.但从题目看,饶先生以出土唐勒此残篇为“文”而非“赋”,非常正确。
关于该篇篇名,因首简背面之上端有“唐革”二字,
罗福颐先生据《诗·斯干》“如鸟斯革”,“革”字
韩诗作“勒”的事实,释为“唐勒”,为作者署名,姑题为“唐勒赋”,而慨叹“赋之篇目终不可晓”,吴九龙定篇名为“唐勒”。
汤漳平认为“篇题似
应作《御赋》”,因而称作《唐勒赋·御赋》。
谭家健则说,“唐勒”二字“无疑是该作篇题”,因为“从整个
临沂汉简看凡单独书写及题于简背者,尚未见有作者署名的例子”。
“唐勒”当是书名。先秦时个人著书并无作者所取的专名,最普遍的是作者的姓氏后上“子”、“氏”、“公”等字(如《
庄子》、《服氏》、《蔡公》),或作者名后加“子”(如《
韩非子》、《
尹文子》、《
公孙龙子》),或作者尊称后加“书”、“春秋”、“兵法”之类字眼(如《
商君书》、《左氏春秋》、《
孙子兵法》),还有的只称其名(如《邓析》、《李克》、《宁越》),或一般称谓(如《魏文侯》)。此风气至汉初犹存(《
汉书·艺文志》所著录《贾谊》、《晃错》、《曹羽》等是证).以此例之,《唐勒》应是书名.所以,以为此篇篇名作“唐勒赋”者未妥.
或以为包括此篇在内的全书名作“唐勒赋”,似亦未妥.因为一则简上只作“唐革(勒)”,并无“赋”字,二则出土唐勒此文并不是赋.
吴九龙确定为唐勒赋的3561简上只有三个字:“
论义御”。罗福颐将它接在首简(018钓之后.实则此
二断简文意并不连贯。)我以为“论义御”三字是本篇篇名,按
银雀山出土汉简篇名的一般书写位置,应在篇末。从可以确定的本篇各残简看,本篇中心是论“义御”的。《管子·心术》云:“义者,谓各处其宜也.”“论义御”的“义御”正是以驾御之术为喻,说明治理天下应“虚静无为”,使人各处其宜。故我以为此篇应是《唐勒》一书中的《论义御》篇。
夫猎者托车舆之安,用六马之足,使王良佐髻,则身不劳而易及轻兽矣。今释车舆之利,捐六马之足与王良之御,而下走逐兽,则虽楼季之足无时及兽矣.……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夫不处势以禁诛擅爱之臣,而必德厚
以与下齐行事民,是皆不乘君之车,不因马之势,释车而下走也。
“物能化谓之神.”又说:有神自在身,一往一来,莫之能思.失之必乱,得之必治,精将自来。精
想思之.宁念治之,严容畏敬.精得至定.得之而勿舍,耳目不淫,心无他图.正心在中.万物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