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的纲领。19世纪70年代初,德国国内形势的发展,要求
工人阶级消除内部分裂状况,共同对敌。
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即
爱森纳赫派)与
全德工人联合会(即
拉萨尔派)的合并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并由两派共同组成的起草委员会于1875年2月起草了纲领草案。纲领草案共四部分,阐述了合并后新党的奋斗目标、革命手段和道路、理想社会的标准等。
时间
纲领草案于同年3月分别在两派机关报上发表。
作者
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即爱森纳赫派)与全德工人联合会(即拉萨尔派)。
批判
马克思和
恩格斯得知纲领草案后,当即批评社会民主工党领导人断送了在科学社会主义基础上统一德国工人运动的良机,认为“在这个连文字也写得干瘪无力的纲领中差不多每一个字都应当加以批判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8页)随后,马克思又写了《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即《
哥达纲领批判》)一书,对纲领草案作了逐条逐句的批判。当年5月,在哥达召开两派合并代表大会,并没有接受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评意见,只是在文字上略加修改,便通过了纲领草案。纲领空谈劳动的解放和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避而不谈生产资料私有制是无产阶级受剥削的根源;接受了拉萨尔的“铁的工资规律”论点,掩盖了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主张“依靠国家帮助”,通过合法手段“争取自由国家和社会主义社会”;否认工农联盟,把农民视为“反动的一帮”;主张“不折不扣”公平分配劳动所得,否认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总之,纲领充满
拉萨尔主义的错误观点。尽管纲领中存在严重错误,由于工人群众从正面领会纲领的内容,并对它作了共产主义的解释,因而纲领未给以后的德国工人运动和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
纲领全文
一、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而因为普遍有益的劳动只有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全部劳动产品属于社会,即在普遍履行劳动义务的条件下,按照平等的权力属于社会的一切成员,按照每个人的合理需要属于每个人。
在现在社会中,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由此造成的工人阶级的依附性是一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
劳动的解放要求把劳动资料变为社会的公共财产,在用于公益目的的条件下对总劳动实行集体调节,公平分配劳动所得。
劳动的解放应当是工人阶级的事情,对它来说,其它一切阶级只是反动的一帮。
二、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从这些原则出发,力求用一切合法手段来争取自由国家和社会主义社会,通过消灭雇佣劳动制度来粉碎
铁的工资规律,废除任何形式的剥削,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虽然首先是在民族范围内进行活动的,但是它意识到工人运动的国际性质并决心履行工人所承担的一切义务,以便使一切人的兄弟联合成为现实。
为了替社会问题的解决开辟道路,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要求在劳动人民的民主监督下,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社会主义的
生产合作社。无论在工业中,或是在农业中,生产合作社都必须普遍建立起来,以便从它们里面产生出调节总劳动的社会主义组织。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要求把下列各项作为国家的基础:
1.凡年满二十岁的国民在国家的和地方的一切选举和投票中都享有秘密投票和义务投票的普遍、平等、直接的选举权和投票权。选举日或投票日必须定在星期日或节日。
2.实行人民的直接立法制度。由人民决定宣战于媾和的问题。
3.实行普遍军事训练。以人民军队代替常备军。
4.废除一切特别法律,尤其是关于出版、结社和集会的法律;废除限制自由发表意见、自由探讨和自由思想的一切法律。
5.实行人民裁判。实行免费诉讼。
6.通过国家实行普遍的和平等的国民教育。实施普遍的义务教育。在一切学校实施免费教育。宣布宗教为私人的事。
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在现代社会内部提出下列要求:
1.本着上述要求的精神尽可能扩大政治上的权利和自由。
2.向国家和地方缴纳单一的累进所得税,取消一切现行的、特别是加重人民负担的间接税。
3.保证无限的集会结社的权利。
4.实行同社会需要相适合的正常劳动日。禁止星期日劳动。
5.禁止童工和一切有害于健康和道德的妇女劳动。
6.实行保护工人生命和健康的法律。监督工人住宅的卫生状况。通过工人选出的人员对矿山、工厂工业、作坊工业和家庭工业实行监督。实施有效的雇主责任法。
7.调整监狱劳动。
8.工人的互助基金和救济基金完全由工人自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