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春,女,1952年2月生,汉族,江苏阜宁人,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履历
1970.01——1972.03 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知青;
1972.03——1977.05 江苏生产建设兵团合成纤维厂工段长、值班长、团委副书记;
1977.05——1978.02 海门县江滨农场工作;
1978.02——1980.12 南通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七七届学员;
1980.12——1982.09 南通师范专科学校外语系辅导员、党支部副书记、校团委副书记;
1982.09——1984.12 江苏省汽车运输公司南通分公司宣传科干事,团委副书记,教育科科长;
1984.12——1992.10 江苏省汽车运输公司南通分公司工会主席、常务副总经理(副处级(1989.09—1992.07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毕业);
1992.10——1993.04 南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3.04——1997.11 南通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7.11——1998.01
南通市崇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
1998.01——1998.02 南通市崇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1998.02——1998.09 南通市崇川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
1998.09——2001.02 南通市崇川区委书记(1999.09—2001.09 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结业);
2001.02——2003.01 南通市崇川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3.01——2003.02 南通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崇川区委书记;
2003.02——2011.02 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其中: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管理研究方向研究生学习毕业);
2011.02——2012.06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市第九、十次党代会代表、九届、十届市委委员;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荣誉
被评为省劳动模范、省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