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安持
北宋官吏
北宋浦城(今属福建)人,宰相吴充之子,娶宰相王安石女。
人物生平
吴充的次子,王安石婿。神宗熙宁七年(1074),为太子中允(同上书卷二五五)。元丰八年(1085),知滑州,旋知苏州(同上书卷三五四、三八七)。哲宗元祐三年(1088),为都水使者(同上书卷四一七)。后迁工部侍郎,终天章阁待制(《宋史》卷三一二《吴充传》)。
今录诗二首。
轶事典故
相州有三个人以“劫盗杀人”的罪名被当地判处为死罪。但审刑院经过复查后发现这是个错判了的案子,其中的两名从犯不应当被判处死罪。便要求相州改判,但此时两名从犯都已经被处决了。此事牵连到了审理此案的相州观察判官陈安民,陈安民的亲姐姐是文彦博儿子文及甫的生母,而文及甫是左相吴充的女婿。于是陈安民为了消灾弭祸,一面让下属用钱贿赂大理寺上下官员,一面让文及甫请吴充之子吴安持帮忙。蔡确认为事关大臣,不是开封府可以了结的,于是移交给了御史台,杜绝了官官相护的官场人情。后来,右相王珪力荐蔡确参与审理(史书说他“锻炼成狱”,成了他被污为奸臣的证据之一。) 因此事,蔡确被擢升为御史中丞、领司农寺,新法中的“常平、免役皆成其手”。左相吴充想废止新法,蔡确说:“曹参与萧何有矛盾,等到曹参代替萧何为相,却遵从萧何指定的法令。现在陛下主持变法,怎么能允许吴充因与王安石的私怨而废除呢。
亲属成员
吴充的次子吴安持,娶王安石之女为妻,生三子;吴仰、吴雇、吴僎。
家族世系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2 09:22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轶事典故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