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货币供给是以货币单位来表示的货币供给,表现为通货净额和存款净额之和。尽管流通中的货币都是通过银行贷款投放出去或通过偿付政府债券等形式支付出去的,但决定一国货币供给的是中央银行。因此,西方经济学中将货币供给看作是由中央银行外生决定的。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给的程序是: 中央银行将准备金注入商业银行,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调整法定准备率、调整再贴现率来实现的,然后通过商业银行的存款和放款活动,多级放大整个社会的名义货币供给。货币主义者认为通货膨胀的根源在于政府发行货币过量,因此主张单一货币规则,即货币供给的增长率要与
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一致。
一般说来,决定一国名义货币供给量的是该国的中央银行,其程序是:
中央银行将准备金输人
商业银行,然后通过多级商业银行的存、放款活动,创造出扩大的整个社会的名义货币供给。中央银行控制与调节名义货币供给量的手段通常有
公开市场业务、调节法定存款准备率、调整贴现率三项。
凯恩斯学派认为,当内生因素如工资、成本率先上升后,金融体系也随之增加名义
货币供应。而现代
货币主义学派则认为名义货币供给是独立的外生变量,即名义货币供给量的变动必先于物价变动而发生,而非适应物价变动的内生变量。假定在当时的价格水平下,中央银行所供应的名义货币恰能满足大众的货币需求,
货币市场是均衡的。在此情形下,如中央银行增加名义
货币供给量,大众所保有的名义货币数量就要暂时大于其需要量,造成货币失衡。当货币达到新均衡位置时,名义所得与名义货币供给量将作同比例增加。换言之,名义货币供给量是一国的货币当局,即中央银行根据货币政策制定的。因此,为达到货币均衡,就必须调节名义货币需求